关于构建医养结合新体系的提案
养老服务是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构成,事关老年人权益保障,事关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怀老年人,始终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有力保证和推动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我盟应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体系,努力为老年人做好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
一、调查分析
据调查,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时期,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7%。据初步预测,我国老年人口将进一步呈现加速增长态势,到2050年前后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7亿左右。据了解,目前全国多地已经开始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青岛率先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径,建立了政府主导、融合发展、全面覆盖的服务模式,初步实现了医、养、康、护“一条龙”服务;2016年,北京市的西城、朝阳、海淀、顺义、密云五个区试点“失能补贴”,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进行补贴,每月不低于300元,帮助他们提高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能力;广西提出,到2020年将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我盟同全国一样,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盟常住人口为102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12.8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2.6%,其中,城镇老年人口6.03万人,农牧区老年人口6.8万人。全盟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2万人。据测算,到2020年,我盟60岁以上老年人口预计将达到16.8万人,预计将有6000多名老年人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而据**林郭勒盟201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年末全盟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1069张,比上年增长7.6%,收养413人。年末全盟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71个,比上年增加7个。然而据统计,同期全盟牧区人口20.5万人,占全盟总人口20%。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牧区“未富先老”特征明显,牧区60岁以上老年人3万人,占牧区人口14.6%,占全盟老年人口22.7%。牧区通过生态移民和陪读等进城居住的老年人达到9600人,占牧区老年人32%,尤其随着我盟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牧区老人养老和医疗保健问题日益突出。
养老问题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现实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需引起我盟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关注老年人,关心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几点建议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民政厅2013年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文件精神,以自治区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农牧区养老机制,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因此,建议成立**三级“医养结合”养老保健服务中心。
一是在**镇政府医院的基础上,成立**镇“医养结合”养老保健服务中心。
二是在盟旗两级妇幼保健医疗服务机构基础上,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管理保健服务社会化,逐步构建我盟三级医养结合管理服务体系。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医养结合服务实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以农牧区社会养老机构建设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创新一些行之有效的农牧区养老服务方式,实现农牧区老年人机构养老全覆盖,逐步提高农牧区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