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存在问题及制度机制探析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在审计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不同的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又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说明审计质量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机制的研究存在着必要性,也是摆在各级审计机关不得不研究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从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着手,客观分析审计机关审计质量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而探析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机制的思路。
一、影响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
(一)审计队伍专业化结构及水平的影响
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众多,最重要的因素可谓审计队伍的专业化结构及水平,它对审计质量长期产生着重要影响。一个专业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审计队伍,不仅对审计发展起着正面影响,也对审计项目的开展及审计质量发挥着积极作用。审计队伍专业化结构主要指审计机关在职干部文凭的结构比例,即审计专业、会计专业、工程造价专业、法律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汉语专业和其他等专业人数占审计机关在职干部总人数的比例;水平高低主要指审计机关上述专业人员的文凭层次高低及毕业学校的层次,如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等,毕业学校分为高职高专院校、一本院校、二本院校、教育部重点院校等。因此,审计队伍的专业化结构及水平是影响审计质量的潜在重要因素。
(二)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管理规定执行程度的影响
审计署及省、市、县各级审计机关都制定有各种审计质量管理制度或规定,如国家审计准则、审计质量管理办法、审计现场管理规定、审计审理规定、政府投资审计办法、经济责任审计指南、计算机审计操作指南、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等,这些规定制度对审计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控制作用。然而这些规定制度执行程度,对审计质量将产生决定性影响。上述制度执行的环节很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或监管不严,都将对审计质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如审计组成员、审计组长、科(室局)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上述各个环节不同岗位人员履职程度,将对审计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管理规定执行程度是影响审计质量的直接重要因素。
(三)审计机关干部任用机制的影响
审计机关干部任用机制是审计质量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之一,如果将审计质量与干部任用挂钩,必将产生积极影响。审计组成员、审计组长、科(室局)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某一项目或单位审计质量,在本局及上级审计机关质量考核、项目评优中,获得质量考核排名越好、优秀项目层次越高和数量越多,干部提拨重用的机会应越多,只有这样任用挂钩,才能调动每个同志对审计质量的重视;反之,在干部任用上如与项目或单位审计质量无关联,那么,各级领导和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也必将淡化,更谈不上查出重大案件线索和获得优秀项目良好成效。因此,审计机关干部任用机制是影响审计质量的激励重要因素。
(四)审计机关审计质量考核力度的影响
审计机关对审计质量的考核起步很早,力度也在逐渐加大,但考核的形式和内容还应进一步深化。如查处结论、审计专报、案件移送、出台整改制度等,诸如此类的考核,审计机关只有采取报送考核与实地现场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抽查考核相结合方法,深入细致的辨别,才能得出真实正确的考核结论;反之,考核结论可能带有片面性,不能更好地促进审计质量的提升。因此,审计机关审计质量考核力度是影响审计质量的监管重要因素。
二、审计机关审计质量存在的实际问题
(一)审计队伍的专业化结构及水平欠优化
不同的地域,审计机关审计队伍的专业化结构及水平不尽相同。除外部不可控因素外,一般而言,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对进入审计机关人员专业化结构及水平控制越严,其审计队伍的专业化结构越优化及水平越高,反之亦然。总的来讲,审计队伍的专业化结构及水平省会级城市比地区城市要好,地区城市比县级城市要好。其原因是县级城市人才较少,高层次人才难招,进后也因待遇低晋升机会少难留住高层次人才。更重要的是县级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失控,审计队伍的专业化结构及水平不优化,提升审计质量面临很大的困难。
(二)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管理规定执行不严
审计机关制定的国家准则、审计质量管理办法、审计现场管理规定、审计审理规定、政府投资审计办法、经济责任审计指南、计算机审计操作指南、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等,从主观上讲,要求审计机关及审计干部不折不扣地执行,但不同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对每项规定的落实存在着差异性,因此,既使是同一个审计项目,不同的审计机关、不同的审计人员去审计,其结论也可能存在差异,这是单位和个人素质在执行力表现上的反映。目前,审计机关在审计质量管理规定上存在着不严重的问题,特别是投资审计的质量问题比较突出。
(三)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缺乏干部任用激励机制
激励效应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激励也应如此。目前,审计机关审计质量规定中无刚性激励机制,如在干部提拨重用、资金奖励上无明确关联规定,因此审计机关审计质量高低对干部任用缺乏激励效应,不能调动审计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审计机关审计质量考核及奖惩缺乏力度
审计机关对审计质量考核及奖惩缺乏力度,主要表现在:审计质量考核及奖励未与单位领导、审计项目相关人员、法规审理人员挂钩,或挂钩力度不大,使上述人员缺乏追求效应,其审计质量也很难有很大起色。因为审计项目质量要获得重大成果,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如重大案件移送材料的取得与报送、计算机审计方法的应用、审计情况专报的编写与采用、审计报告审计建议的采纳、地方(单位)审计规章制度的出台、审计信息的采用等要耗费大量的心血,特别是对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案件移送,在领导和审计人员中存在各种思想,不仅在审计机关内部具有很大的阻力,而且被审计单位的阻力更大,为此只有重奖,或对应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情况进行层层追究责任,或许才能阻止目前的困境。目前,由于考核及奖惩缺乏力度,因此在审计质量上很难有重大突破。
三、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机制的思路
(一)从审计机关进人着手,建立审计队伍专业化管理控制机制
审计队伍的专业化结构及水平,对审计项目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专业化结构优化、水平越高,查出项目质量越好;反之亦然。因此,审计机关只有控制进人关,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审计项目质量。目前,唯一的途径是对各级审计机关实行职业化管理,对行政编制、事业参公编制、事业公益编制全部纳入专业对口招考录入,否则通过各种关系渠道进入审计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谈改善审计队伍专业化结构及水平就是空话,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因此,为促进审计质量关口前移,审计机关必须建立进人控制机制,逢进必考,而且对考生专业、文凭层次和服务年限进行必要的条件设置。
(二)从审计质量复查稽查着手,建立审计质量问责控制机制
对审计质量稽查,是倒逼审计质量的一种有效方法,目前,虽然审计法及实施条例未写入相应条款,但各级审计机关一是可以从已取得电子数据(电子账目、业务数据)、审计档案中已取得第一手资料入手,进行倒查复查,如已上正式报告或征求意见稿问题中应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主管部门处理的为什么不移送,应收缴违法所得的款项为什么不收缴或少收缴,应上正式报告的问题为什么不上正式报告等情况,进行复查通报或对相关人员问责;二是对明显未查深查透的问题责成审计组返工或调遣其他审计组进行审计稽查。对出现上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以警戒类似问题再现。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必须建立审计质量复查稽查制度机制,倒逼审计质量提升。
(三)从审计干部任用着手,建立审计质量领军人才重用控制机制
审计机关在干部培养上,要将重用审计质量领军人才写入相应的人才培养机制之中,让各类审计质量领军人才得到提拨,这样必将起到标杆效应。审计质量领军人可以是某个项目的主审、组长,也可能是长期带领一个科(局)取得优秀审计项目的科(局)负责人,也可以是多年费尽心血为单位审计质量争先创优取得重要贡献的法规审理人员(负责人),还可是为单位审计质量突破付出重要贡献的领导等。为此建立重用审计质量领军人才控制机制势在必行,这是审计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审计质量的时代召唤。
(四)从改革审计质量考核着手,建立考核及重奖控制机制
考核指标是审计机关抓审计质量的指挥棒,应当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审计机关由于受时间、范围、现场等限制,对审计质量考核力度、深度、形式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也是各层次、各类考核的通病,造成了上述问题的出现。因此,审计机关对审计质量的考核应作必要的改进,才能真正提升审计质量。一是从查出问题的价值导向上拉大评优项目分值,改变单一的问题金额大小及是否下达决定打分,查出问题的价值越大分值应越高,反之亦然。二是在考核评优项目效果部分各项指标真实性、效益性上下功夫,如案件移送材料及结果、计算机审计案例、审计情况专报内容及批示、审计报告审计建议的采纳、地方(单位)审计规章制度的出台、审计信息等依据材料是否真实、关联、发挥重要社会效益,由此作出正确的结论,否则将鱼目混珠,评优结果可能大打折扣,效果不会很好。三是加大平时现场考核力度和分值,促进领导主要精力抓审计质量和审计人员用心提升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