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 和谐社会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一是发展和谐。就是要做到发展的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二是环境和谐,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要做到人和自然协调共处,生态环境好,人居环境佳;同时要营造出诚信、包容、开放、文明、创新的良好人文环境。三是社会和谐。体现在干群团结一心,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社会各方面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缩小,人的创造才能得以充分展现,人民群众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工作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赞成。
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当前各种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对矛盾和问题认识和处理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前些年房县农民负担仍比较重,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有些地方,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不到位,影响了干群关系,群众产生了较强烈的对立情绪,有些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出现了几个专门收集情况组织上访的人。干群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干群关系紧张对全县的发展和稳定造成极大的影响,一度出现十分被动的局面。问题的出现是表面现象,其实质是我们的工作不到位,认识有差距;根子在是不是真正执政为民,时刻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基于这一认识,县委一班人从加强与群众沟通和联系入手,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做了四件事情。一是建立县级领导群众接待日制度。县级领导每月两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陪访,组织干部定期深入群众进行下访,捕捉群众的“第一信号”,把握群众的“第一愿望”,真心和群众交朋友,说掏心窝子的话。既真心了解群众,也让群众了解自己,实实在在解决群众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做好思想工作,以便化解矛盾,解开众多群众的思想疙瘩。二是建立老干部情况通报及工作视察制度。针对全县离退休老干部较多,老同志退下来后,有些对新的生活不适应,出现心理不平衡的情况,县委改过去一年一次老干部座谈会为每季度召开一次老干部情况通报及工作视察活动,还组织老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其它活动,使老干部对县委的工作及全县的发展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个全面的了解,思想上与县委同步,从而对县委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三是建立县级领导与社会各界群众交朋友制度。县级领导每人与全县干部、工人、农民、个体私营业主、下岗职工等各界人士至少交5个朋友,扩大直接联系的范围。
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社会,从方法论的角度,要把握以下问题:
首先要心中有百姓,时刻想群众。要对全县人民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生活困难等社情民意了然于心,尤其是要亲自深入到“困难群体”、“问题群体”中,切实了解他们的心声,为他们说话,帮他们办事,给他们撑腰,做他们的主心骨。
第二,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判断力。要带领县委一班人时刻关注和把握全县甚至是县外的各个时期、各个阶段、各个地方的工作态势、发展走向,及时全面准确地分析各个阶层、各级干部及全体民众的思想动态、心理情绪、愿望心声,以及带倾向性的社会动态,迅速获知全县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及产生背景、当前状况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对社会各个层面随时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置。
第三,要把握好工作的“度”。“度”是领导方法、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的核心问题,是构造和谐社会的关键。我们是最基层的领导,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开展工作的干部,在工作中,往往是差一分无法到位,过一点则事与愿违。要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度”至关重要,关键是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工作实际,与个人的认识水平、思想实际,与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很好地结合起来,既有理论的指导,又注重实践的操作;既有严肃的原则,又有切合实际的灵活性。那些仅凭美好的愿望,不顾实际,甚至不顾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方法已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