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一个和谐社会第2页
当提高所得税,增加利息税,扩征遗产税。要让富人懂得:抽肥补瘦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普遍的做法。要让富人懂得:缩小差距以后仍然有差距,富人依然是富人。要让富人懂得,这样做也是富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要。为了实现阶层“扁平化”,应当在政策上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研究报告《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的计算,如果将城乡贫困人口、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失业和下岗职工、残疾人、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等各类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口加总,再扣除彼此重叠的部分,中国的困难群体大约有1.4-1.8亿人。不承认有困难群体存在,就是无视困难群体。不承认有困难群体,就会导致困难群体越来越大。邓小平同志1993年9月16日说:“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
社会分层是天经地义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分层犹如棱镜可以把一束光分成红橙黄绿青蓝紫。“红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在中国,历史地落实到了中国共产党的身上。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文化的认同,宪法的赋予。执政党的使命就是要协调阶层关系。
二、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入手优化社会结构
一方面,我国社会仍然存在显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还存在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它由市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和农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这两部分构成。这种不合理的分布,从根本上影响着阶层间的协调和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
社会结构是社会和谐的保证,因此,不断完善社会结构便是社会持久和谐的有力保证。中国的社会结构存在两种独立体系,一个是由市民组成的城市社会,另一个则是由农民构成的农村社会,而判断处于哪种结构的依据在于持有户口的类别。这种二元社会结构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福利保障制度、二元教育制度、二元公共事业投入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制度体系。这是由身份壁垒、不平等交换、城市化滞后乃至包括户口、粮食供应、住宅等组成的不平等现象。从上个世纪50年代起,国家就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和法令,在户口迁移制度、粮油供应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把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分割开来。这使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在就业和粮油供应方面存在极大差异,更为严格的还是户籍制度方面的管理。这一制度限制着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策上允许农民工进城,从事建筑、商业及其他服务业,并允许城市中的某些国营企业从农民中招收部分临时工、合同工,其他所有制企业和个体户从农村中雇工也不再受到禁止。在这一政策推动下,农村人口可以说获得了一个较为自由的活动空间。配第和李斯特将这一现象称为“推拉现象”。也就是说,农业耕地的有限性与人口压力是迫使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推力,而工、农之间的收入差异则成为劳动力非农化的拉力。在这样一个双力作用下,农民纷纷涌进城市谋生,形成了我们国家这一时期的一个特殊现象:民工潮。
在这样一种状态下,城乡二元结构是否正在消失呢?非也!我们认为,我国社会现阶段正处在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二元结构并存的尴尬境地。一方面,户籍制度仍然制约着市民和农民从出生到死亡的逐个生活境遇;另一方面,虽然,国家在政策上为农民提供了非农化路径,但是,农民在城市中并不存在与市民等同的机会,他们的就业,除了受自身人力资本的限制之外,还要受社会资本的限制。因为,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和市民一直处于冲突和对立,突出表现为市民对农民的歧视,以及农民对市民的厌恶。而这种归属的不一致在某种程度上又会导致农民很难在城市空间场域中将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纳入市民的关系网络中去,从而很难在城市中积累自身的社会资本,也更无法利用社会资本来寻求更好的工作。于是,他们只能利用他们在家乡长期建构起来的社会资本——同乡关系、亲缘关系,在城市中求生存。这样,一方面,我国社会仍然存在显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还存在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它由市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和农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这两部分构成。这种潜在结构的存在就是阶层关系的分布问题。这种不合理的分布,从根本上影响着阶层间的协调和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
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市场、政府和社会组织三者之间是互补、互动的关系,从治理国家来讲,政府是主导;从管理社会来讲,社会组织是主力。当前,社会组织应当努力克服依赖性,增强自主意识;政府应当大力扶持社会组织,伸出双手欢迎社会组织的参与。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许多引人瞩目的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出现了众多的社会组织,即非政府、非赢利性质的社团组织。
人是社会化动物。尤其是现代人,无论是生理上还是智力上,都很难以个人的形式来满足需要,而只能以群体的形式来增强满足人们多种多样需要的能力和可能。因此,在社会分工基础上,把追求特定目标的人群,按一定的社会规范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体不断涌现。几百年来,这类社会组织的范围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多,组织形式由初级走向高级。现在的世界上,社会组织发达的国家按人口计算平均每一百人就有一个社会组织。拥有社会组织的多寡早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参与社会组织的多寡也已成为衡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尺度。中国的社团纵向比,突飞猛进;横向比,发育得还很不够。千人拥有社团的数量只抵法国的九十分之一。我们应当在努力建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的同时,积极开展科学的社会管理。
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不具备政府职能,可是,它能起到政府起不到、政府也不应当起的作用。政府不可能是万能的,市场也不可能是全能的。再说把市场泛化了也会带来很多弊端。讨价还价、买官卖官无论如何不行吧?很明显,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必须有非政府组织。
我们一直说,转移政府职能。试问:转移到哪里去呢?最佳的去处是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来承担过去“无限政府”所不应承担的职能,从而把“直接政府”变成“间接政府”。不要小看了这里的“间接”二字。间接了,有利于发挥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间接了,有助于政府集中精力抓好本职工作。
我们一直说“小政府,大社会”。“大社会”就是社会组织要发育起来。“大社会”大不了,“小政府”便小不了。为什么过去政府越简越繁?为什么政府难以“瘦身”?为什么“吃皇粮”的那么多?还不是因为社会组织不发达吗?政府的肩上有千斤重担,社会组织也能挑起八百斤。
社会组织的功能是很大的。它具有服务的功能,为成员办实事。社会组织是自治的。社会组织所固有的自生自灭的特性,促使社会组织必然以服务为天职。社会组织具有协调的功能。既有协调社会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利益的功能,也具有协调国家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功能。社会组织是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社会组织具有监督的功能。尽管这种监督是柔性的,可恰恰是这种柔性的监督具有客观性,富有人情味,是人性化的监督。社会组织具有公证的功能。社会组织既要对上负责又要对下负责。这种“兼顾两头”的性质,决定了社会组织要公正。公正最起码的表象之一是公证。社会组织还具有智囊团、思想库的功能。近年政府出台的大思路有不少来自于社会组织。这是民主化进程加快的表现。
由于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吸纳了一批离开政府的公务员,同时也扩大了人们就业的机会,既保护了富人的合法收入,更扶植了一大批困难群体。从社会稳定的角度看,社会组织充当了安全阀的作用。社会冲突各国都有。“春江水暖鸭先知”。在社会冲突起于青苹之末时,最先觉察社会冲突的是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的社会组织。早觉察,发预警,就可以避免把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冲突,避免把只要有心解决就能够妥善处理的矛盾演化成不可调和的矛盾。在社会冲突发生以后,社会组织又可以起到化解矛盾的润滑剂、稀释剂的重要作用,为“化干戈为玉帛”做出贡献。
市场、政府和社会组织三者之间是互补、互动的关系,是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关系。从治理国家来讲,政府是主导;从管理社会来讲,社会组织是主力。当前,社会组织应当努力克服依赖性,增强自主意识;政府应当大力扶持社会组织,伸出双手欢迎社会组织的参与。不论是政治领导型的、还是业务管理型的社会组织,不论是利益代表型的、还是公益服务型的社会组织,不论是文体联谊型的、还是学术交流型的社会组织,都是社会和谐发展的血脉。
四、以制度创新构建和谐社会
不论是从现实上看,还是从理论上来讲,要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关键还是要从制度入手。这里的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
不论是从现实上看,还是从理论上来讲,要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关键还是要从制度入手。从制度入手,才是科学执政。从制度入手,才是民主执政。从制度入手,才是依法执政。
这里的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在T·帕森斯的语境中被称为规范和价值。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如各种成文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契约等。正式制度的约束通常称为法治。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与法治相对应,在学术的语境中,我们称之为德治。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在人类行为的约束体系中,非正式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即使在最发达的经济体系中,正式规则也只是决定行为选择的总体约束中的一小部分。人们行为选择的大部分行为空间是由非正式制度来约束的。所以说,制度创新应该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方面入手。
“法治”在中国已不再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但要真正做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还得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首先,要继续推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通过市场经济制度的根本确立,从而为国人营造自由、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真正剥离附着在每个交易主体身上的神秘外衣,使市场规律、法律充当交易竞争的裁判员。要逐步完成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经济的转变,收缩政府权力的覆盖范围,为社会力量的发育成长提供有利的空间和养分,从而在政府与个人之间建立联系和沟通的桥梁,缓和二者间的紧张状态,同时也为个人营造阻挡强权侵扰的屏障。
其次,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要将执政党的性质、地位、职能、领导方式及其与政府、立法、司法、社会民间及公民个人的关系、相关的法律责任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加以明确化、制度化,使得对执政党的约束与监督落在实处,具有可操作性。还要严格界定党的政策、决定与法律的界限,使其服从法律的规制,防止其超越法律的规定,形成隐性立法。同时,应注重我国的政权建设水平,在减少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注意各级、各类权力机关之间的有效制约与平衡。
五、管理的重心转向社会管理
要发展社会管理的硬件,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比例。不仅要不断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绝对数,而且要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相对数。要制定尽可能完整的社会指标体系、人文指标体系。要把繁荣文化提到应有的高度。现代经济中的文化含量在提高,现代经济的运行常常要走文化快车道,现代文化的经济功能在增强。这既是现代经济的特征,也是现代文化的特点。
现代化事业是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管理相当重要。政府的职能不论有多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都应当是最主要的。
首先是要发展社会管理的硬件,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比例。随着经济发展,不仅要不断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绝对数,而且要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相对数。社会事业投资要与GDP同步增长。鉴于有些社会事业过去投资较少,在一定时间内应当以更大幅度增加。要把那些建立在牺牲社会事业基础上的、破坏社会和谐的经济超常高速度降下来,用于发展社会事业。社会矛盾的高发期同超常的高速有联系。社会矛盾的高发期是忽视社会发展的片面发展观的产物,坚持科学发展观就能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其次,是要制定尽可能完整的社会指标体系、人文指标体系。指标是领导的指挥棒。指标是考评的依据。指标是办事的分寸。指标体系不完整,必然会乱提口号,瞎订目标,诸如动不动就吹什么“世界一流”等等。这无不是因为不懂得“世界一流”有什么指标要求的缘故。我们在工作中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社会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当然,指标,一要切合中国实际,二要与国际接轨。人文指标,是要在崇高的人文精神指导下,在丰富的人文知识和广泛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后,订出来。现在一说指标,有人就拿出当年“评工记分”那一套本事来,那是把指标庸俗化。
第三,要把繁荣文化提到应有的高度。文化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这已是全世界的共识。有的国家提出:“文化成了城市发展战略的轴心,经济、社会、技术和教育的战略都将越来越维系于这个文化轴心。”巴塞罗那更是响亮提出:“城市即文化,文化即城市。”很多有名的城市、很多有名的国家,不是因为经济而出名,而是因为文化而出名。文化的辐射力大于经济。儿童可能不知道安徒生的出生地菲英岛,甚至还可能不知道安徒生出生的国家是丹麦,可是不大会不知道安徒生的童话。“言必称希腊”,不是说希腊的钢煤粮棉如何如何,而是说言必称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柏拉图、苏格拉底。恩格斯说:理论思维是铁的花朵。这花朵不是昙花一现,不是易燃的绢花,一把火就烧掉了。现在有些人是物质上的大富翁,在文化上却穷得很哪!我们要强化文化认同,促进社会和谐。现代经济中的文化含量在提高,现代经济的运行常常要走文化快车道,现代文化的经济功能在增强。这既是现代经济的特征,也是现代文化的特点。
和谐有多种:有高度和谐,有低度和谐。我们要的是在发展中高度和谐。这不是能一蹴而就的,这要付出长期的艰苦卓绝的努力。政权不是一劳永逸的。但是,政权是能够在和谐中巩固、在和谐中发展的。只要对市场经济驾驭得好,对和谐社会构建得好,共和国一定长治久安。我们是发展中国家,目前我们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有条件的地区要快马加鞭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并进而向以社会发展为中心的和谐社会开足马力,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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