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问题结合和谐社会的讨论
文章标题: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问题结合和谐社会的讨论20xx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发表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全社会顿时掀起了讨论荣辱观、学习荣辱观的潮流。就此,我也想对“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一关乎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策略与重大前途的问题进行一番讨论。
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和谐社会”新理念以来,中国为了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都有所建树或改革。而随后不久又提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又是为何呢?综合各方面因素,我觉得“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在“和谐发展社会”总方针下的一具体实践,是实现“和谐社会”这一宏伟目标的起步点。因此,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和谐发展问题的讨论,我觉得这应该从荣辱观这一具体问题分析,达到“一粒沙里看一个世界”的效果。首先来说为什么要在当今社会提出“荣辱观”这个问题。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具体是指: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些荣辱标准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所积累的,以及近现代人类社会所公认的道德观点。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在千年文明史中积淀了高尚的传统美德和优秀的民族精神,是作为民族文化的精髓,文章版权归文秘114网作者所有!也一直都是维系我们民族荣辱与共、不断进取的精神力量,并且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中仍是支持我们民族和国家前进的动力,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然而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加之外来文化的影响,社会中开始弥漫着金钱至上,享乐主义的风气,被所谓“现代人的生活理念”影响的很多人,开始为了物质享受而向自己的道德挑战,向国家的法律挑战,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面临了严峻的考验。在这种风气和思潮不断向社会扩散,企图颠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观和严重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时候,胡锦涛总书记作为一个党和国家领导人适时地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仅是响应社会的需要,也是我们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必须有的思想转变。这是历史所趋且必须的。其次,我们讨论一下怎样实际解决“荣辱观”问题。就我们国税干部而言,我觉得要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首先要有“做好一个国税人员”的基本意识。国家培养我们是要我们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国家做出贡献的,而不是要我们吃喝玩乐,做一个只知道用百姓的钱、国家的钱的蛀虫。今天我在这里强调“荣辱观”其实也是想提出存在于我们国税队伍里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是与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荣辱观”中光荣的方面是相背离的。比如,有一些同志好逸恶劳,一遇到辛苦麻烦的事情就总想着推托;还有一些同志在遇到需要集体协助的情况时,就选择逃避。这些情况不仅仅出现在我们这支国税队伍中,在其他的群队中也是屡见不鲜。这样,解决“荣辱观”问题就迫在眉睫。第二,切实解决“荣辱观”问题还需要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综合素质是我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素质的高低决定发挥作用的大小。要提高我们国税干部的综合素质,首先必须构建科学的教育体系:一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坚定各位同志的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国税干部的理论素质,使其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问题,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和解决问题;二是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我们,坚定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我们抵抗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三是要加强法制教育,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作为一名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税收人员肯定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四是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我们不但要有完成本职收税等工作的能力,还要确保自己有着健康向上的职业操守。第三,必须健全我们的学习监督机制。我觉得我们衡山国税局自主举创的“每天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活动是很能提高我们职业素质的、且有意义的活动。对那些考试优秀的成员我们还会给予精神物质方面的奖励,这些行为都是能让我们切身体会“荣辱”精神的好办法。再次,我想谈谈我们现在社会中存在的一些关于荣辱方面的错误观点。“八荣八耻”的提出,是对江泽民“以德治国”方针、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进一步具体化,是新时期社会道德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可时下,有一些人不敢从我做起,不想从我做起,或不肯从我做起。出现“三不”现象:不敢从我做起。在我们身边“笑荣不笑耻”、“笑廉不笑贪”的现象俯拾即是:如果你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就有人笑你“死脑筋”;如果你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就有人笑你是“大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