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探索与实践
文章标题: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探索与实践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是税务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又能方便纳税人纳税、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一、税务部门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应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税原则。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税务部门要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就必须转变对征纳关系的传统认识,从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高度抓好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水平。规范机构设置、统一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加大对税法宣传力度,为征纳双方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坚持服务经济原则。和谐的征纳关系有助于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缩短国民收入在分配环节停留的时间,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和谐征纳关系也是构成一个地区投资软环境的重要内容。因此,要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三)坚持科学管理原则。征纳关系建立在税收管理的过程之中。税收征管水平高,就有助于建立良好、和谐的征纳关系,税收征管水平低,也容易对征纳关系产生消极和不利的影响。因此,税务部门必须积极转变管理理念,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努力赢得社会和广大纳税人的满意,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坚持优化纳税服务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内容。加强咨询辅导,全面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进一步规范文明用语、首问责任、限时服务、一站式服务、宣传送达、培训辅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以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为主导,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交互式、有效的、及时的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
二、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探索
近年来,河南省地税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服务纳税人为出发点,加强管理,规范执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一)推行公开办税,作出“八项承诺”。通过政务公开栏、地税网站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文明办税相关内容,保障纳税人对税收管理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并向社会各界郑重做出“八项承诺”,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实行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杜绝重复检查;严格执行“五个不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建立社会评议税收执法制度,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坚持依法治税,做到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约束。积极推行公开办税,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并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取信于纳税人。
(二)规范税收执法。以办税服务大厅为载体,开设“绿色通道”,实施“阳光工程”,搭建高效的纳税服务平台,创建服务品牌。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提供预约服务和纳税提醒服务,对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设置全功能的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式”服务。对所有个体业户的定税情况进行公示,大大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和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提升纳税服务层次。开展严格的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开展党纪政纪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开展权力观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以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观念;开展全员《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培训和竞赛,树立干部职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意识;通过开展评选“最佳办税人员”、“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人人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大局意识。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落实“两权”监督制约的各项措施,严格各项行政审批制度,完善税法公告制度,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在税务稽查环节,建立了“选案不稽查,稽查不审理,审理不执行”的制约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河南省地税系统认真落实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增强了服务意识,促进了新型征纳关系的建立。依法诚信纳税关系的建立,文明办税服务制度的实施,满足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新要求。依法治税和优化服务促进了新型征纳关系的建立,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力得到了强化,税收工作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尊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二是坚持了依法治税,促进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