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第2页
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四是要加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对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五是要在耕地保护的同时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途径,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同时保证耕地质量不降低。(二)、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矿,整顿好矿业秩序。良好的矿业秩序既能保证矿产资源合理有序的开发利用,又能有效克服乱采滥挖造成的资源浪费。二是要加强政府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作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按规划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三是要促使矿山企业走集团化、公司化发展道路,针对我县矿山企业规模偏小的现状要努力促使矿山企业强强联合,实行集团化、公司化管理,以此来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矿山企业的开采回收率,降低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资源浪费。
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一)、加强征地管理。当前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要切实加强征地管理,合理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坚决维护农民权益,使农民集体土地转用或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过程中真正分享城镇化、工业化的成果,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另外还要鼓励农民将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到有长期稳定收入的投资项目中去。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要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各项基础工作;要层层落实地质防灾责任和措施;要加快开征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备用金,治理矿区地质灾害。
(三)、加强信访工作。对各类信访问题要及时予以答复,能解决的要及时给予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解决,给上访者以满意的答复,避免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四)、积极调处各类纠纷。对因土地和矿产资源开采引起的纠纷能独立解决的,要独立解决,不能独立解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加大纠纷调处力度,避免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要加强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使土地权属明晰,减少土地权属纠纷的发生。
三、加强国土资源市场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市场,在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经济社会环境,使市场主体能平等地获取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获取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方式。特别是矿业权市场建设要有新突破,要依法维护国家资源所有权益,在市场主体获取矿业权的同时,要充分体现矿产资源的国有性质,提高市场主体获取矿业权的成本,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另外还要调整好资源收益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关系。
总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消除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不和谐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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