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观后感八篇
下面是小编为各位收集的法治中国观后感八篇,请大家参阅!
篇一
8月18日起,一共六集的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连续播出。专题片《法治中国》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气势磅礴,鼓舞人心。
法者,治之端也。翻开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厚重历史,既有强汉盛唐的雄风、大国盛世的荣耀,也有外敌铁蹄下的山河破碎、军阀割据中的民不聊生。历史总是在回望中意味深长。数千年中华文明演进,历历沧桑,兴衰交替,一再诠释着“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的深刻道理。
近代以来,中国许多仁人志士在追寻法治的道路上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当广大人民还只是当权者统治的对象,当外国军队可以在中国土地上肆意横行,法治就只能是镜花水月,不可企及。无数革命先辈的浴血奋战才迎来新中国的诞生,为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当今中国,正处于实现历史性一跃的关键节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倒计时,“第一个百年”目标胜利在望,“第二个百年”目标日渐接近。同时,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全面深化改革这艘航船,需要法治的护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需要法治堤坝的保护;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成果,需要法治的守卫。
《法治中国》专题片系统地为观众展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壮阔历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通过一个个生动的事例将法治植入每一个公民心中,让宪法法律的权威成为全体公民的信仰,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推进打下基础。
篇二
中央台开始播放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总结展示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值得大家关注。
十八大前后,以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为首的中国公知们,举起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宪政”旗帜,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鼓吹中国全盘西化。他们以西方的法律为武器挑战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一度曾尘嚣甚上,黑云压城。但是他们鼓吹的“宪政”,恰恰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存在,他们的活动完全是一种违宪行为,是打着宪政反宪政。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习近平的上述讲话,一扫社会上迷漫着的歪风妖雾,指明了我国今后法治改革的方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维护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法律。几百年的资本主义统治,已经建立了完备的资产阶级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戴上了民主自由的光环,吹嘘着平等自由博爱的抽象概念,而实质上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制度而存在的。它的阶级实质已经越来越暴露在世界人民的面前。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与资本主义国家本质上不同的国家,它是真正为了解放人民,捍卫人民根本利益的。毛泽东亲自制订并沿用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是中国人民革命胜利果实的结晶。
我们在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过程中,也走过了曲折的道路,特别是文革中猖狂泛滥的无政府主义,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破坏,这就从反面证明了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性。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很年轻,法制还很不健全,人民的觉悟也需要提高,这就造成了我国进行法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但是,正如习近平指出的,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这方面十八大以来我国已经做出了巨大成绩,这是令人高兴的。专题片《法治中国》就是这方面的总结和反映。所以,很值得网友们一看。
篇三
8月20日,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播出第三集《依法行政》,全国各地干部群众收视热情不减,对法治话题的讨论也更加深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号角声中,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六条基本标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这些既遵循了法治政府的一般规律,又号准了当前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立意高远,引领实践,取得丰硕成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说。
“从行政决策程序化,到严格执法规范化,再到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政论专题片展示了丰富的战略思想、大量的鲜活事例,充分反映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更加清晰,步伐更加坚实,人民群众享受的法治获得感越来越多。”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说。
第三集《依法行政》一开始,“权责清单”就吸引了陕西省编办主任邢可利的关注:“从无到有,从普遍建立到日益规范,权责清单制度越来越成熟完善。该制度带来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进一步明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政务活动的基本规范。”
“行政决策,要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四川省西昌市委书记李俊对此深有感触,“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逐步增强。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下一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部署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严格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词,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广东省公安厅改革办副主任吕敏青表示,公安机关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推动者和践行者,下一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切实做好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表率。
“看到政论专题片展示了大量的执法细节,我格外地感同身受。”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陈晓东举例说,“我国通过受立案制度改革,解决有案不受不立、立案标准不统一、立案审批不规范等群众反响比较大的问题。我们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下硬功夫,把严格执法落到日常办案,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政府是守法的榜样。“专题片充分展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非凡历程和伟大成就,震撼人心,催人奋进。”河北省石家庄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余保成表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高悬法律之剑,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唯有如此,群众才能信任法治,信任政府。
“依法行政,基层政府要有担当、重实效。”江西省崇仁县委书记程新飞看完政论专题片后表示,“我们要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政务服务窗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府的法治形象和公信力。同时,要健全群众身边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者的永恒要求。” “权力监督”是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段贤尧看完政论专题片后印象深刻的一点,“司法从业者要主动将自身工作融入到党内监督、机制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人民监督中,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政论专题片讲述了“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阳光信访及其给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对此,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政协委员、江苏新永良线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廖志强深有感触,“我们企业是一家生产机械设备工厂,产品出口到很多国家,在日常生产经营、纳税退税和报关出口中,深刻感受到了政府依法行政带来的诸多便利。同时,我们经常被老外问及中国法治的问题,每次我都会非常自豪地告诉他们,中国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们的政务服务很规范!”
篇四
这几天,随着大型专题片《法治中国》的热播,法治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高频词。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权力中走向法治化,需要的不仅是理念的更新换代,更需要法制建设不断的完善和进取。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政府在阳光下运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政务活动的基本规范。
一是法治意识正逐渐深入人心。做守法公民正在逐渐成为一种时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已然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和守法有责的良好风尚,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氛围。
二是司法改革正逐步落实到位。从员额制改革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从立案登记制改革到重拳出击打“老赖”。司法改革向深水区迈进,啃下“最难啃的硬骨头”,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自觉守法正渐渐成为共识。从“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到将法治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守法信用记录到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社会建设扎实推进,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正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篇五
这几天,随着大型专题片《法治中国》的热播,法治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高频词。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权力中走向法治化,需要的不仅是理念的更新换代,更需要法制建设不断的完善和进取。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政府在阳光下运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政务活动的基本规范。
一是法治意识正逐渐深入人心。做守法公民正在逐渐成为一种时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已然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和守法有责的良好风尚,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氛围。
二是司法改革正逐步落实到位。从员额制改革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从立案登记制改革到重拳出击打“老赖”。司法改革向深水区迈进,啃下“最难啃的硬骨头”,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自觉守法正渐渐成为共识。从“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到将法治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守法信用记录到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社会建设扎实推进,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正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篇六
最近,又专题片《法治中国》火了,该专题片主要讲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的宏伟篇章。昨天有幸看了第二集《大智立法》。该集主要围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主题展开,系统总结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方面的成就。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因此立法也显得尤为重要。
立法,首先要关注时代发展。“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时代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立法必须与时俱进,决不能“落伍”甚至“缺位”,否则可能会产生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立法,其次要倾听群众呼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人民群众是“中国梦”的实践者,立法必须要号准“群众脉”。要秉持“立法为民”的原则,耐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心愿和诉求,听听他们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困惑什么,把他们的心声听在耳朵里、记在心头上、落实于立法过程中。
立法,最后要广泛征求意见。“一人之耳目有限,思虑难周,非集思广益,难以求治。”法律一旦颁布,就必须严格按照条文执行,不能朝令夕改。但仅靠立法机构是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的,必须依靠公众和社会的力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研究,促进法律草案尽快成熟完善,正式发挥作用。
法治中国就要切身做到依法治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学会立法,运用智慧将法律立于人心。
篇七
该片第一集《奉法者强》的解说词摘录:“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大国治理,机杼万端。无论是带领一个县、谋划一个省,还是治理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深邃思考和不懈奋斗中,‘法治’始终是令人瞩目的关键词。”“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当广大人民还只是当权者统治的对象,当外国军队可以在中国土地上肆意横行,法治就只能是镜花水月,不可企及。”“ 回首新中国法治建设进程,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使法制遭到严重破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越来越认识到,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可叹,正当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开播之时,媒体纷纷发文披露“网民张某吐槽食堂难吃被拘”——这一承袭于文革的“因言获罪”丑闻!
据涉县广播电视台8月17日播报: 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百度涉县贴吧、搜狐网、微信群等网络传播以《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还是人民的医院吗?》为标题的帖子,对医院工作造成恶劣影响。信息发布者叫张某,6月初在医院就诊期间,因觉得饭菜一般,于是就在网上发布了这篇帖子。警方查实张某涉嫌虛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对此引发网络舆情大哗!许多网民发帖怒斥:“网民对食堂‘质差、价贵、量少’的不满言论而遭警方拘留......此案之荒唐,堪称文革典型!办案人员涉嫌滥用职权。”
是的,网民张某只不过因“医院食堂不好吃”而吐吐槽,既是客观评价也仅是一家之言,而且并未虚构事实。按理说,言者所发之牢骚,顶多听者一笑而过罢了,何至于就犯了扰乱公共秩序罪呢?难道涉县医院食堂竟有这么脆弱这么不自信、经不起别人发一个牢骚么?难道当地警方,竟也能如此地滥用职权荒唐执法么?难道“人人自危,噤若寒蝉”这一自文革始的“因言获罪”还将泛滥下去么?呜呼哀哉!
也许,是正在央视热播中的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发挥的正能量,迫使涉县警方于昨(20)日向网民们作出了新的回应:《涉县公安局原处罚决定已撤销当事民警已被追责》。
该回应称,“河北涉县一男子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经媒体报道后,邯郸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政府法制办、律师顾问团和市局法制支队组成工作组,连夜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复查。经查,发帖人张某某曾参与经营县医院旧址食堂。新医院搬迁后,因未中标新食堂经营权而心有不满,遂于酒后通过网络发布了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信息。市公安局工作组复查后认为,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责成涉县公安局依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19条第1项,撤销对当事人张某某做出的处罚决定,对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同时,要求涉县公安局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难道唯有《法治中国》正能量的及时传播,才会有涉县警方的及时纠错么?如是,则草民实乃“幸甚至哉”,也似可“歌以咏志”矣。
篇八
在司法干预中,《法治中国》节目是这样说的:司法干预有如此两类:
权力干预;司法人员干预。
显然,这是片面的:还有钱,色干预;关系网干预。前者在于利益;后者在于情感。
在司法腐败的报道中,媒体多注重于刑事案件;而大量的民事案件腐败案例,媒体几乎没有报道;而司法改革的举措所针对的案件,更没有针对民事的。可见公平与正义的阳光,则是人民群众更为期待的。
在《法治中国》的节目中,对司法干预的惩戒仅为“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如何追究,没有说)”。
我认为:既然称为“法治”,那么,当然应当以“法”来对干扰者课以刑法,因为:
既然 也赞同培根的说法:一件冤假错案的恶果大于十件刑事案件,而司法干预的结果,就是冤假错案的摇篮。
显然,我们仅对摇篮者以“记录,通报,政纪,党纪的所谓责任追究”,明显具有“刑不上大夫”的封建帝王的统治色彩。
或许,有人觉得此言失官威。我倒要问:既然一件冤假错案的恶果大于十件刑事犯罪案件,所以,对其的批判言辞,没有什么过火之说,也正如原最高法副院长沈德咏所言:冤假错案一经坐实,人民法院将被千夫所指。这话难道还不尖刻吗:
千夫所指当是何人?罪人!当是进班房之人!
显然,对罪人以“政纪,党纪”处之,难道不是“刑不上大夫”的体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