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第四集观后感精选四篇
下面是小编为各位收集的法治中国第四集观后感精选四篇,请大家参阅!
篇一
《法治中国》之“公正司法”(上),强调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司法保障制度。
自古人们都追求公平公正,在中国共产党一代又一代人的长期奋斗中,始终致力于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破坏作用。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为公正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司法不公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公正司法,是衡量司法工作成败的关键标尺,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司法不公的现象仍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过去,司法方面存在权责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想要消除弊病,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让司法责任落实到人,谁办案谁负责,并对案件实行终身负责制。
实现公正司法,不仅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目标要求,还要受各方监督;还要防范犯错、主动纠错,让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党中央建设公正司法的决心。
篇二
种治国方略的重申和肯定,是一种增强人民法制和道德观念的宣传向导,更是对依法治国的制度自信。
纵观历史,会发现这样一个规律:“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鉴于这个规律,我国坚决地选择了依法治国这一伟大策略。我们就是要通过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规范经济活动的各个主体,进而引导市场经济的良性竞争;要通过依法治国实现政治清明,进而实现人民民主自由;要通过依法治国巩固改革发展成果,进而铺就小康社会建设大道,实现“中国梦”。
从新中国建立到小康建设的新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制定了有关政治生活、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生态保护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使国家管理有了一整套有章可循的法律依据。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兴领域的法律空白也不断被填补,整个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同时,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提升司法公信的司法实践活动不断得到全国人民的肯定,我国依法治国的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依靠国家法律规范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力也不断增强!
时代的需求、发展的需求,铸就了依法治国理念的形成,而依法治国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使国民共享发展成果。
篇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现在的一些问题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司法公正对涉诉信访问题有重要作用。中国社会蓬勃发展,但是不可否认还存在一定的涉诉信访问题。而这些涉诉信访问题很大一部分是司法不公引起的。司法不公引起的信访问题就体现了司法公信力的流失,司法公信力的流失如果不加以节制,所引起的后果是很可怕的,“人们一旦对司法失去信心,法律必定不被信仰,不被信仰的法律是空白的,法律是空白的,法治也是无望的。”而法治恰恰是这个现代社会得以有序运行的根本。司法的公正,是一个过程,也需要一个过程,相信这个过程的实行将会减少涉诉信访问题。
司法公正对服务经济建设有重要作用。发展是第一生产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离不开各种经济体,而这些经济体需要的正是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以此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通过公正司法,化解矛盾纠纷, 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从而切实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进而为经济建设的良好有序创造条件。
司法公正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作用。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公平与正义、充满活力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人,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基础是信任,这是一种大环境的信任,这种信任的构建除了道德约束,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公正的环境,这种环境的构建最直接的体现便是司法公正,只有让法律信仰公正,让司法公正才能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推进作用。
篇四
第四集《法治中国—公正司法》法治中国之主要是围绕法律公平公正的主题展开。看完专题篇后,我对党和国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取得的伟大成就倍感自豪。
作为一名基层组织工作者,我认为“法”这个字既有自己的本意,还可延伸为标准、规范。事实上,我们的很多实际工作都必须按照规范的标准来办事,比如紧密结合党建和扶贫工作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虽然不是法律法规,却是国家在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施时推行的标准程序,实践证明,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践和完善,基层民主深入人心,农村党建愈发扎实推进,乡风文明日新月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
组织部门是党委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党的建设重要责任,特别是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直面人民群众,直面群众的权益,更要切实把法治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实际工作中,健全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将法治建设贯穿于联系服务群众全过程,成为党员干部的新常态,真正把党的组织活力转化为依法治国的动力,这是组织工作适应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组织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