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法治中国有感
互联网不单是一种思维、一种技术,它是一个时代,置身于这个时代,不管你了解不了解,喜欢不喜欢,你都难以回避它的影响:它在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颠覆我们的商业模式,冲击我们固有的思考方式,它迫使我们重新认识外部环境,重新认识他人,重新认识自己。
现在,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公正司法是整个社会的共同需求,为了公正司法,司法机关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让公平正义进入到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每个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正义的阳光。要使整个司法渠道畅通,更好地保障百姓的诉讼权益,就要进一步改革制度。而互联互通超越时空差距,使组织与用户、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零成本趋近,无障碍沟通与交流价值倍增。可以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立足司法需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审判质效,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机制建设,创造了很多新经验,推进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
主动接受并利用现在互联网的大数据时代技,推进现代互联网与司法工作深度结合,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拓展司法为民的广度和深度,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在有现代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司法机关更应不断探索新机制,优化配置司法资源,让司法效率和公正得到双提升,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互联网给经济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互联网产生大数据,而大数据的特点是用户的需求是不确定的、很多数据也变为不确定。同时,网络大众具有很大随机性,没有鲜明的自主意识,具有从众心理,容易受到别人的意见影响,降低了自身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因此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因此,要认清楚,互联网在司法的取证、查证、固定证据上与线下的世界有很大不同。不能再单纯依靠定量化的数据来做理性分析,还需要基于现实调查来分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