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三工”的安全管理[安全征文]
浅谈对“三工”的安全管理[安全征文]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力建设项目数量的迅速增大,工程用工量大、民工多,安全隐患随之增大。对这种危险源的辩识、风险评价大秘书网与建立必要的控制措施,即对“三工”的安全管理问题迅速摆在了管理者面前。
1.基建单位的班组与“三工”
尽管现在大多数基建单位已转向管理型企业,特别是建筑业的基层班组,已演变为大小承包队的结构形式,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与“以人为本”的方针与原则不能改变。只要管理者给“三工”即合同工、劳务工与民工一份爱,他们就能以十份的回报来关注安全生产,消除隐患,降低事故风险。他们当中不乏技艺双全,品格高尚者。可为什么以自己的紧急应变,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却又自甘默默无闻?河南民工李学生为抢救温州孩童献出了生命,决不会是一时冲动,是崇高而又朴实无华精神境界的必然结果,所以震撼了河南与温州两地。他们迫切需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代表了这个群体积极向上的一面,是社会前进的巨大动力,但平均素质低,流动性大也是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施工现场大量的非关键性岗位已逐步转让给“三工”。一旦对他们管理不到位,以至他们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识不到位,出现盲动与劳动纪律松弛,真后患无穷。
1.1“三工”人性化管理基点
这群人虽然有无知无畏的憨直,但对法的神圣感是绝对的。所以,对他们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化,保证他们的劳动所得,并引导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培训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保证《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的他们也有的八项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拒绝权、避险权、求偿权、防护权、教培权,必然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认同与追求。
但他们的行动也来至对政策、法令、规范、措施、细则的认识程度,如果知识程度不到,仅按规程、规范要求做了其中的一部分,而剩余未做的工作必存在安全隐患。“三工”作为弱势群体听从违章指挥的可能性大,所以加强对“三工”的安全检察力度,包括对业主社会道德标准的规范,实际就是对他们的支持和利益的保护,是一种人性化管理。
1.2“三工”的安全管理对策
如何体现“三个代表”的精神,积极地引导和规范他们从事安全生产,是一个现实问题,决不是简单的雇佣关系所能回答。对他们“以包代管”反倒害了他们,如果把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化,通过制度的人性化管理有效地约束他们,从而促使他们通过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去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等于找到了安全生产的源头,抓住了根本。否则一方面是追求高额利润的业主,另一方面是为生活所迫的“三工”,安全设施和经费的欠帐必然引发事故。所以,对管理者的责任到位问题必须追究和查处,这就要以“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堵“三高(领导干部高高在上、基层员工高枕无忧、规章制度束之高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才能树立全生产的权威,使“三工”的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防患于未然
因为安全工作的价值在于避免和减少损失,但工作成绩的模糊性、效益的间接性和内容的伸缩性,容易使人产生麻痹思想和节能心理,难以形成优化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发展态势。所以,对于“三工”来讲,由于生活需求比较迫切,这种事态周期就会显得更短。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和具体政策,可制定如下条例:
⑴.把“三工”的管理要摆在突出地位,严把其进厂关,并加强跟踪管理。即对所有“三工”都要及时做好入厂教育,安规考试和体格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坚决予以辞退。特别要督促大、小承包队及劳务工负责人做好份内事,提高安全素质与技能,制止并严惩脱岗、离岗,真正把安全工作管起来;
⑵.组织上要配备技工、班长,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固定的安全网络、专职安全员,统一劳保待遇、统一执行的制度、传递信息和学习检查、考核,帮助他们树立新型的团队形象,这就改变了目前由社会零散组织的自发无序状态;
⑶.劳务工的使用必须签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务合同,明确安全生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⑷.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的从业人员,“三工”同样也有的八项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拒绝权、避险权、求偿权、防护权、教培权;
⑸.民工进厂前必须和正式职工一样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
⑹.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实行“三工制”,即: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评的跟踪教育,积极开展安全活动与学习,提高民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搞好安全文明施工;
⑺.特别要加强承包队班组长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对其不加强安全学习,安全素质、操作技能不高、经常性的脱岗、离位应加重处罚甚至解除合同;只包不管、以包代管,事故责任在总包单位;
⑻.提供必要的生活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保证宿舍干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