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有制形式多样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格局的初步形成,对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是当前新形势下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根据建总和铁一院的部署,新疆院进行改制,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体制的转变、机制的创新、市场形势的变化,新疆院站到了一个新的发展平台,企业的活力增强了,自主权加大了,无论在管理、生产经营、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改制后企业的党建工作如何适应新体制的要求,是摆在我们党委工作中的主要研究课题。因此,明确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适应新体制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和建立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机制,不断加强和创新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保提供强大的推动力,是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一、改制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上模糊。一些企业在改制后对党组织要不要加强、如何加强对企业的政治领导还存在模糊认识,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企业改制后,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企业最终目标。有的甚至误认为企业实行改制后,企业的中心是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效益好不好取决于经济组织,党组织是政治组织,处于协助的位置,在企业经济行为中只能是参政而不是决策,其作用发挥的大与小似乎关系不大。二是在一些企业里,片面地认为企业改制后,股东会成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行使决策权,总经理行使执行权,把党组织负责人看成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一般政工人员,从而形成了“两层皮”,导致“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三是在企业中普遍认为出资者享有选人权,劳动者享有择业权,误认为党组织对企业内部管理参与不参与无所谓,党组织只能抓抓自身建设,至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总方针等,都由企业法人以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自主权。四是企业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化,给企业党建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内部关系未能理顺。一是党组织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关系,即“新三会”和“老三会”不够协调,影响了各方面的精力。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虽然工作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它们之间的根本利益关系是一致的,共同点是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求得最大的生产经营效益。二是权责关系未能理顺。企业通过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企业职工身份转为职工股东,其当家作主的意识的确得到了增强,但是,就如何正确行使主人翁权力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企业是全体员工购股共同出资的,企业的生产经营及每一项决策、每一件事都应由股东大会决定,而与党组织没有太大关系。
3、党建工作的方式还“不够新”。目前的党建工作有些仍延续了以前的工作方式,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缺乏新意,适应不了形势发展的要求。
4、政工队伍力量有所削弱。当前企业一切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在一部分人眼中,党务干部不能直接为生产经营创造价值,从而对党务干部的重视程度和待遇有所弱化,使得部分党务干部挺不直腰杆。同时,目前的党务工作者兼职多专职少,并且在有些企业中减员首当其冲的往往是政工人员。部分政工干部对自己的前途心中无底,这也造成了后继乏人,政工队伍得不到保证。
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探究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我们发现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有多种,主要有以下几点:
1、认识有所不适应。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不仅带来 企业组织形式、财产组织形式的调整,而且也带来劳动成分、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的变化。这对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是一个新的要求和挑战。“变”则“活”,“ 守”则“僵”。但是,目前我们还缺乏“变”的意识。党建工作要围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工作来开展,这并不否定党组织自身的独立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要求强有力的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党建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并列的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如果党组织缺乏“独立”意识,那么就自然会成为行政的附庸或者陷入“以政代党”的泥坑。
2、体制和机制的不适应。当前我们的改制还不彻底,法人治理结构还不规范,因此所产生的老体制、老机制运行惯性,给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比如“中心”、“核心”问题,“新三会”、“老三会”问题,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责权利问题,都是改制企业党建工作不适应的重要因素。要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就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机制。
3、方法的不适应。改制后生产的组织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往我们的主要任务来自指令性长大干线,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我们现在在承担指令性任务的同时,还多方承揽其他项目甚至是零小项目,这样的生产任务点多、分散,因此,原有的工作方式与当前快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