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培养少儿学习舞蹈的兴趣
舞蹈作为肢体语言的艺术, 舞蹈产生是基于人的心性抒发需要而自然天成的,至少在产生的动机上说明了这种艺术本身是与人的自然语言的需求紧密相关的。因此,在舞蹈艺术经年不断的历史沉淀中,我们首先要关注这种艺术对生命个体的人的人文关怀,这是所有艺术存在的初衷,舞蹈艺术自不例外。
少儿舞蹈是由少儿表演或表现少儿生活的舞蹈。少儿舞蹈应与少儿的天性相适应体现出简单、易学、形象直观、更加贴近生活的特征,最关键的是让少儿在舞蹈学习中获得快乐,获得美感,并对儿童的心智启迪、身体素质提高和注意力集中等方面起到作用,使儿童在舞蹈学习中健康成长。因为少儿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希望和未来,在国民艺术教育和美育教育愈加被重视的今天,让少儿从事一种益智力活动是必要的,也是难以缺省的。虽然舞蹈并非是所有益智力活动方式中的必然选择,但针对于选择了舞蹈学习的儿童而言,教育者就应当有责任和义务为提高儿童对舞蹈艺术的兴趣和感知力而作出努力和贡献。
兴趣培养从审美出发,为什么对于少儿舞蹈学习的兴趣培养首先要从审美出发呢?审美是美育教育的基础,它是让人从艺术的内在逻辑构架中自然的获得美感。审美体验的过程是自由的而非压迫性的,它应该是轻松的而非成为负担。
少儿在人的成长阶段中至关重要,从哲学的否定至否定规律出发,少儿作为生命个体处于生命链的最前端,他如待琢之璞玉浑然天成,没有成熟的身体和心智,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自然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外力影响,至于这种外力的影响能量与“人之初”的天性结合的如何,则取决于对其进行影响的综合力的良性与否。舞蹈作为人类创造出的优秀艺术形式之一,在少儿的学习过程中自然扮演一种外力的角色而存在,舞蹈本身没有“善恶”之分,但从事舞蹈教育的人则应该使这种艺术最大发挥出它的内在力量使少儿学习者从中获得美感,获得审美体验,而后能够对其后天的生命成长向良性方向发展起到作用。
因此,对于少儿舞蹈学习的培养首先从审美出发也就成为了必然,那么在审美培养的过程中有两点因素就首先应该避而弃之,使其不能成为舞蹈学习获得美感体验的障碍。其一是舞蹈学习的负重。舞蹈不同于其它艺术的显性特征在于它是一种肢体语言艺术,通过全身肢体的协调配合而塑造出舞蹈的美的动作。但有的舞蹈动作对学习者而言并非仅仅是美而言,有时候可能会成为这种“美”的负累,比如现在难度较高,接近人体极限的大幅度动作在开始练习过程中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学会的。在这里,学习者要付出常人所不能承受之重,虽然这些学习者在未来可能会带给更多人以舞蹈艺术的美感,但在他自身舞蹈的学习中却是以首先付出牺牲为代价的。当然,这种学习的方式不是舞蹈学习的主流,也不是舞蹈学习的初衷,自然不在培养少儿舞蹈学习的的范围之内。其二,舞蹈动作来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有的动作简单而轻巧,有的动作亦被无限的抽象化和逻辑化,已经远远超出了少儿的理解范畴,在少儿懵懂的接触中会不自然的对其产生排斥感甚至是厌恶感,因为他们无法理性的获得对这些抽象肢体符号的诠释,因此,少儿学习舞蹈要循序渐进,适可而止,把舞蹈当成一种语言让儿童在轻松的模仿中完成再适合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