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要重点从五方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全国法院要重点从五方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向全国法院发出《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全面、准确把握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抓住关键环节,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密切联系实际,全面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着眼长效机制建设。
《通知》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标志着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通知》要求重点进行5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二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五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文秘114版权所有
《通知》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次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各级法院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贯彻始终;把联系实际,改进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贯彻始终;把思想教育与专项整改、制度建设贯彻始终。通过学习教育达到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达到预期效果,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二是清理思想、正本清源。三是重点培训、深入研讨。四是考试抽查、确保效果。
《通知》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密切联系实际,一是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联系,二是要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紧密联系,三是要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密联系,四是要与法院工作实际紧密联系,既要认真查找和解决司法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妥善处理好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的十个方面的关系,认真落实今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统筹安排,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既保证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普遍受教育,又坚持以教育推动工作,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思想有新认识、工作有新举措、队伍有新面貌上来,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既要集中开展教育,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