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为妇女发展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计生协会妇女维权材料)
努力为妇女发展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计生协会妇女维权材料)关于妇女维权材料
精心组织科学运作
努力为妇女发展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
虎林市计划生育协会
20xx年3月7日
虎林市位于黑龙江东部,总面积9334平方公里,人口31.2万。境内有省属6个国营农场和2个森工林业局;市辖7镇5乡、85个行政村,已婚育龄妇女47651人。建立各级协会组织131个,会员小组528个,会员7470人。
自20xx年启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项目”以来,我市计生协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协会对此项目运行的整体要求,开展了基线调查、制订方案、项目培训组织实施。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我们结合本地的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借助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苦母亲、关爱女孩行动、“931”助学活动以及“少生快富”工程等系列关注妇女儿童行动;坚持“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维权”;围绕宣传、服务、监督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探索新时期妇女维权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20xx年维权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领导,不断强化政府维权行为
领导重视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动力和组织保障。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中国计生协“维权”项目“邢台会议”后,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听取了“邢台会议”精神和我市“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把项目实施,作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整体谋划。会议围绕中国计生协“邢台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深入开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项目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对项目实施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目标和责任。市委、市政府“项目”专题会议后,市“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项目工作领导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邢台会议”精神,依据市委“项目”专题会议精神,分析了我市“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当前所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对下一步项目运行进行研究部署。强化宣传、服务、引导、综合治理等项措施,不断推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向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不断营造依法维权社会氛围
实现对妇女权益的最好保护,必须首先解决提高妇女的素质问题,增强广大妇女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在源头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主要通过媒体、环境、阵地为主要形式,采取动、静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搭建舆论平台。一是媒体宣传。我市在“5.29”计划生育协会纪念日前夕,市电视台开办“妇女维权”专栏,利用一周的时间,通过电视台举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专题讲坐。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借此宣传妇女维权典型4个;暴光一些违法案例3例。5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计划生育协会会长魏风兰同志在市电视台做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专题讲话,全市1万多名党员、干部和育龄群众收看了会议实况。为了强化舆论宣传,市委、市政府把5月份作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宣传月,市电视台每天在虎林新闻之后,打出有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宣传标语。全市把5月29日作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主题活动日,市计划生育协会在贸易大厦门前举行“维权”万人签字活动。当日,全市参加活动的有13100多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万多份,开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知识培训930人次,咨询问题96件……。二是环境宣传。城区和各乡(镇)、村均设有维权宣传一条街,每条街刷写标语7条以上,喷涂维权图板3块以上。5月28日晚,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市妇联、团市委、市教委、文体局、市计划生育协会、移动通信公司、联通通信公司共同举办的“我们的心声”大型文艺晚会,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宣传活动周推向高潮。三是阵地宣传。借助“五四”普法这一契机,加大了法制宣传力度。利用“三八”维权日,“5.29”协会成立纪念日,“7.15”人口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积极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发放宣传单,代写法律文书等。在《虎林周刊》上开辟了每周一期的以案释法栏目;会同市妇联、市法制办等将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例编印小册子,发放到基层协会;借助村妇女大会、演讲会、法律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为了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普法人员队伍,提高普法质量,我们与市妇联、市法制办联合组成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聘请当地有影响的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等社会上热心维权工作的人士为普法员,定期或不定期的“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义务为群众宣传解答法律知识,受到广大妇女的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