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局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局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各科室、各单位: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以下简称“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为学习宣传贯彻好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形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风气,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荣辱观是指人们对荣与辱的根本看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寓意深远,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鲜明导向。只有知荣辱、才能明是非。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减压器,发挥着“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重要作用。只有我们的工作到位才能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才能够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是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保障,也是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打造服务型民政、构建和谐顺义具有重要意义。全局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八荣八耻”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主要任务和根本要求,自觉树立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勤政廉政意识;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当“八荣八耻”的践行者。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立足本职工作,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件一件小事做起,自觉践行“八荣八耻”,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为加强领导,局党组成立了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运行机制。
二、营造氛围,加强宣传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做到深入人心,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悬挂标语等形式宣传“八荣八耻”;要利用简报或局域网,系统阐释“八荣八耻”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要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开展“八荣八耻”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各类先进典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达到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目的。文秘114版权所有
三、牢记要求,加强学习
加强学习是树立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保证。一是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局党组把“八荣八耻”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集中讨论。各科科长(主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也要及时组织本科室、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认真讨论,并及时将学习情况和讨论结果上报局办公室。二是以党支部、团支部为单位,加强党员、青年干部的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各团支部要分别组织党员、青年进行集中学习,并要切合实际,开展“我读‘八荣八耻’”交流活动,畅谈体会,互相学习。
四、扎实活动,加强实践
各科室、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树立正确荣辱观、展示民政良好形象”这一主题,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创新形式,通过开展“八荣八耻”的实践活动,强化“亲民、为民、利民”的工作宗旨,突出重点、紧扣热点、破解难点,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断提高民政对象的生活质量。
一是开展“百名民政干部帮扶百名民政对象”的扶助活动。通过开展“一帮一”扶助活动,真正在广大民政干部职工中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做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尤其在帮扶困难群众时,要帮助他们树立“自力更生、自主脱贫”意识,帮助他们解决自身贫困问题。通过开展扶助活动,各级干部职工要切实俯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了解基层群众的实际问题与实际困难,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要求。老龄办要深入开展“志愿者与空巢老人结对子”活动,树立服务人民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是开展“‘八荣八耻’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社建办、基层政权建设科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八荣八耻’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在广大居民、村民中宣传“八荣八耻”,真正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宣传到百姓、落实到基层,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