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与反腐倡廉
科学发展观与反腐倡廉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正式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即科学发展观,受到了各方的热烈响应和极大的关注。科学发展观内容丰富,涵义深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反腐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当今时代,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我们党的反腐败工作,有着犹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科学的反腐观文秘114版权所有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抓好第一要务,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反腐倡廉工作要紧紧围绕第一要务来服务,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科学的反腐观。
⒈必须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反腐观。反腐倡廉始终要围绕人这个基本对象来开展,始终要把人作为反腐倡廉工作最积极、最能动的要素,科学认识“人”这个要素成长、成才的基本规律,正确把握人的思想行为蜕化、变质、腐败的根源和轨迹。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信号,把维护党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考虑,把满足人民群众发展的需要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选择,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目标,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不满意”和“答应不答应”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标准,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发展。
⒉必须树立和落实服从和服务于第一要务的反腐观。反腐倡廉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就必须为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必须为“两个文明”建设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良好环境,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经济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和整个发展的全过程,达到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互促互利、共同发展的效果。
⒊必须树立和落实与历史、经济、社会发展相联系的反腐观。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经济转制、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不同领域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这既有历史的、封建残余的影响,又有现实的、腐朽的资本主义思想的侵蚀;既有体制、机制、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制度缺失,又有有法不依、执纪执法不严、官僚主义作风造成的法纪和道德失范;既有国际国内腐败风云大气候的影响,又有个人意志不坚定、自律不严的小气候作祟。树立科学的反腐观,就是既要看到反腐败已取得的巨大成绩,又要对形势的严峻性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对反腐败加大紧迫感,坚定信心,又要看到其长期性、艰巨性,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既要保持反腐的先行性,又要注意其与政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⒋必须树立和落实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反腐观。有人认为,反腐败就是查处贪污受贿行为,就是严惩腐败分子。实不尽然。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系统工程,是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源头治腐等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它兼备教育、保护、监督、查处多种功能,既能起到惩治腐败之目的,又能达到预防腐败之功效;既要教育大多数党员干部,又要挽救那些涉嫌腐败的人员,同时还要坚决惩处极少数败坏党和国家干部形象的害群之马。
二、用科学的发展观构筑科学的反腐败体系
当前,腐败现象的表现日趋多样化、多元化、复杂化。惩治和预防的科学体系也必须是全方位、多层次、宽视角的立体体系。“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惩治和预防有机统一,是多年来反腐败实践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反腐败规律的科学反映。要开创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无论是在反腐的对象上、手段上,还是效果上,搞单打一甚至“双打一”都是不行的,因此,必须坚持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走防范、纠正、打击并重的科学发展道路。
⒈构筑科学的反腐败体系,教育是基础。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教育的重点是树立好“六观”、学习好“五典”、解决好“四自”、回答好“三个为什么”、坚持好“两个务必”、实践好“一个宗旨”。树立好“六观”,就是加强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着重树立好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学习好“五典”,就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学习,重点学习好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党章,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解决好“四自”,就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欲,自觉自愿,防范于未然。回答好“三个为什么”就是要通过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明白“参加革命为什么,当官为什么,身后应该留点什么”的问题,让领导干部真正明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