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教育示范县面临的问题
成为教育示范县面临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县教育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创新工作,锐意进取,取得了显著成绩。根据市、县政府的安排,我县自20xx年起就将创建省级教育示范县列入全县教育重点工作。但目前我县的教育现状离创建标准还有较大差距,教育强镇建设工作还没有落实,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差,教学设备老化,功能用房短缺,部分镇中小学布局调整还不到位。20xx年,我县结合迎接省政府教育综合督导和创建省级教育示范县标准,当前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一、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没有真正落实,主要表现在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上划,县域内教师工资发放标准还不统一。镇教师工资比县直教师月工资低480元,大部分镇教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岗位津贴、住房公积金没有落实。建议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统一标准发放。鉴于目前我县财政实际,可分步实施,即今年重点解决好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和医疗保险问题。
二、教育强镇建设工作进展缓慢。根据创建标准,全县要有80镇达到教育强镇的目标。目前,我县已通过教育强镇的只有兴福镇和原寨郝镇,全县要达到省级教育示范县验收的标准,各镇首先要按滨州市教育强镇验收评估标准要求,开展创建工作。特别是在学校布局调整、办学条件的改善、教育经费的投入上积极创造条件,确保达标。
三、20xx年县财政统筹县直中小学学杂费129.3万元,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鲁文秘114,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政办发〔20xx〕65号)文件要求:“严禁统筹、挪用、平调中小学杂费平衡财政预算”。建议将统筹的资金全额划拨到各有关学校。
四、城市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拨付不足。其中,城市教育费附加欠拨222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欠拨220万元。解决办法是严格执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字〔20xx〕127号)文件规定:“教育费附加应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严禁挤占、挪用、平衡财政预算,全额用于教育。”在市政府3月9日对我县的教育综合督导中,由于地方教育附加拨付不到位,A3指标270分全部扣除。
五、我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地方财政总支出比例逐年下降。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对教育拨款增长分别是16.5、11.42和9.9。按照创建省级教育示范县的标准,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实现“三个增长”,并做到逐年提高。
六、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按标准尚未足额拨付。部分文秘114,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镇20xx年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为零,造成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镇财力不足。解决办法,一是按省定最低标准(农村初中40元/生、小学30元/生)补足20xx年欠拨生均公用经费;二是20xx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法规,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创建省级教育示范县的标准(城市初中185元/生,城市小学80元/生;农村初中65元/生,农村小学60元/生)列入县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