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案例分析
案例:
某日,当天由我带班,第一节晚自习刚完学生课间休息时,我在校园操场处巡视。值班教师柳教师给我打电话,慌慌张张地说:“七年级二班的李智同学的手摔伤了,现正在你的办公室里。”我立即打电话请学校里有车的程老师,送学生到医院就医。在车上电话通知该生班主任付老师马上通知家长,并到班上了解当时事故发生的原因,并作好记录,取得第一手的材料。到道明镇乡医院后,医生说已经骨折,而且错位,需转院到红十字医院。在进城的路上,班主任告诉我学生的母亲在双流打工,父亲在西藏,由其大伯照管,班主任老师只好电话通知其大伯,但大伯离城较远。我询问孩子,得知其姑父离城不远,我又电话通知其亲戚到医院。与此同时,我及时通知当天值班的其他几位老师代柳老师管理好七年级学生的安全。
到红十字医院后,我和值班老师柳老师、程老师三人急忙挂号,带学生进行拍片等,还垫付了300多元的医药费。在此过程中,几个亲友陆续赶到了医院,但都是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只是在那里等着,对于我们的跑上跑下好像全然不知。大约一个多小时后,孩子的母亲从双流赶到医院。我和她交待当时的情况:李智在下课时吊在楼梯处的门上玩,从楼梯上摔下而骨折的。想到家长急急回来,可能身上的钱也不多,孩子还要花费大约2000元的药费,我没有提及费用的问题。交待完后我让其照顾孩子,才返回学校值班。第二天一早,班主任打电话询问孩子的病情,李智的父亲这时打电话说这是在学校里发生的,由学校付款。班主任老师解释当天发生的情况,及学校在此事件中已经及时将其送至医院。但其父却说:“要是你们学校没有责任,怎么会把孩子送到医院呢?是你们自己心虚。”
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到医院慰问孩子,我和班主任与家长讲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前后进行长达近一周的交流,家长才认识到学校确实没有责任,发生这样的事件后,学校不可能因为没有责任就将孩子置之不理,通知家长就完事。家长最终将医药费退还给我,还向我道歉,学校也积极地为其办理相关的保险事宜。
分析:
这次事故发生在学生下课自由活动时间,楼梯处有老师在进行安全巡视,由于事发突然,教师制止也来不急了。事件发生后,值班老师及值班领导及时将其送到医院,前后时间在30分钟之内。在此过程中及时将真实情况通知家长的亲友,并做好入院就医相关事宜,办好学生入院手续后交其母亲才离开。班主任老师及时调查事故的原因,经过调查取证,为事故的处理提供依据。次日,也做好安抚与慰问工作,在此事件我们学校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并无过错,所以应该不承担责任。
反思:
学生伤害事故其实是一个社会问题,因为我们目前没有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所以每每出现学生伤害事故,父母首先想到的是让学校来赔偿,其实最终目的还是解决孩子的医疗费用和未来的生活保障。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只是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学校、学生和家长各自的责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伤害事故所带来的问题,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一些配套措施,比如建立针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成立相关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方式救助。在法律以外,社会应该给予在意外事故中受到伤害的学生和家长更多方面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