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者事迹材料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志愿服务者事迹材料供大家参阅!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帮助别人是件快乐的事情。助人为乐一次不难,难的是长年坚持。今年81岁的xxxx依然继续做着为人民服务的志愿工作。
xxxx是一名法院退休干部,曾经担任过民事审判庭的庭长,处理过不少民事案件。退休之后,xxxx并没有闲着,他继续学习深造,考取了法律工作者资格证书。
xxxx年初,府东社区积极响应团市委号召,成立了法律咨询志愿服务站,xxxx得知是义务为小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便欣然应邀前往。而且还带了其他6名退休在家的同事一同前往。xxxx说:“我们都是有退休工资的,能够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何乐而不为呢?”大家都很认同xxxx的想法,纷纷响应。于是,每月的10日、20日和30日,都至少有两人在咨询站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一开始的服务对象就只有府东社区的居民,后来扩展到了其他社区和乡镇。xxxx说:“像大同、梅城、莲花的人都来咨询过,有些人咨询完还不相信我们是免费的,对于我们提供的帮助都很感动。”
xxxx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和他的童年经历分不开。年仅7岁的xxxx就目睹了战争的残酷,在那艰难岁月中,他和家人从东阳逃难来到建德,却还是无法避免战争带来的血与泪。他清楚地记得当年日寇的残酷行径以及穷苦百姓水深火热的遭遇。那时他就有两个想法,一是当兵,二是为贫穷人服务。如今,xxxx实现了这两个愿望,当了25年兵,帮助了贫穷的人。
xxxx年上半年,一位耄耋老人在妻子和女儿的搀扶下来到法律咨询站。他刚刚经历过一场车祸,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花费了医药费一万多元,却只拿到了八千元的赔偿。老人家提起的民事诉讼却被法院驳回,身体还没养好就急忙向xxxx求助。一番沟通后,xxxx了解了此案为何会被法院驳回的缘由。原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老人家起诉的险种有误,是普通险,不能获得全额赔偿。于是,xxxx建议他再增加一个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作为被告,顺利帮老人家拿回了应得的赔偿。
从xxxx年成立至xxxx4年底,以xxxx为首的法律咨询站共接待法律咨询67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42份,调解简易案件155件,给党员群众上法律课4次,志愿服务的队伍也扩展到12人。xxxx一直在发挥自己的余热,也在为志愿服务的队伍添砖加瓦。xxxx说,法律在不断地更新、完善,作为法律工作者要不断地学习,他希望有更多的年轻人来充实这支队伍,为更多的人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