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干警三严三实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又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因此,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对照其要求,进行了系统性学习,并结合实际情况,经过征求意见,认真自查,对自己在“三严三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汇报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严以修身”方面
1、学习的自觉性需进一步提高。学习缺乏主动性,平时把理论学习和按时参加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作为硬性的工作,但是心里不够重视,自觉性不高,疲于应付,导致学习走马观花,广度和深度不高;存在“以干代学”现象,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效果不佳,对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时学用脱节;存在重业务学习、轻理论学习的问题,不善于挤时间学习,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2、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没有树立牢固为老百姓服务的宗旨观,接触群众较少,服务意识不强,有效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和方式较单一。虽然也下基层调研,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对干警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了解不全面,帮助干警、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不多。
3、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需进一步提升。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对工作少激情、缺热情,安于现状,不愿创新。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陈规,不能跳出圈子看问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以开拓的精神面对、分析和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把创新当作动听的口号,而没有将创新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在“严以用权”方面
1、为民司法意识需进一步加强。自己作为法院主要负责人,能够树立为人民司法的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较强的司法保障,但对照党章的要求,对照焦裕禄、杨善洲、邹碧华等优秀干部的公仆精神和服务情怀,远远做的不够,为民司法的本领还不强,主动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司法便民措施还没完全落实到位,信访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法院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已大大改进,但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案结事了的目标远没有实现,司法公信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2、为大局服务的意识需进一步筑牢。主动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深入企业和重点项目调研不深、不透,解决群体性纠纷的能力不强,化解村矿矛盾的能力不足。对一些群体性矛盾有不同程度的不想管、不善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保障护航的措施落实不到位。
3、勇于担当意识需进一步提高。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守摊的想法,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争先劲头不够,创优动力不足,缺乏改革精神,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力,对干警管理不严。
4、监督检查力度需进一步增强。只注重制度的制定,忽视了落实检查,执行力度不够,追责更少。工作中检查落实和精细化管理不到位,重视安排和要求,督促和检查的较少,表面考核较多,实际作用较小。
(三)在“严以律己”方面
1、自律意识需进一步增强。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法院院长,能够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行动自觉,但在一定程度上对政治纪律和规矩理解不深、不全、不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别人少,自我批评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如领导接待和周四学习制度不能全部按时到位。
2、严格管理责任需进一步提升。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严格管理的勇气,关心职工不够,联系群众不够深,对干警在思想和纪律作风上存在一些不良风气和苗头重视不够,存在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的思想。
3、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在以前的工作中,尽管在各个方面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但根据“六权治本”的要求还远不够,比如党组议事、院务会议事规则等,还没有相关制度,应尽快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1348。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先进典型,剖析思想根源,回顾反思自己所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自身建设上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学习存在片面性,对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把学习理论当作软指标,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有时存在表面应付,完成任务,理解精髓不够,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有“以干代学”、“先干后学”和“遇到问题再学”的思想。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在感情上和人民群众发生疏远,为民司法,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服务的主动性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缺乏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方法。三是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忽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论是碍于面子或是随众心理,归根结底可以说都是世界观改造不深、党性原则要求不严的反映,身为党组书记更应注重小节,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厉,才能杜绝问题的产生。
三、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将以这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努力改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提高学习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学习是一个人、一个政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断进步、不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断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焦裕禄、杨善洲、邹碧华等先进典型,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坚持每周四带头参加集中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学以致用,努力提高自己做群众工作能力和为民司法的水平。
(二)树立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提高为民司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群众观念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我们党最基本的政治观点。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工作中要始终把群众 当亲人,用心接纳群众、用情感化群众。要放下身子、迈开步子深入到田间地头,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
要时记得谨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有党员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要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清楚地认识到,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恪尽职守望,忘我奉献。
对人民法院而言,审判执行权是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独有的权力。因此,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谨记权力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对手中的司法权有敬畏感,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碰触任何法律底线。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在办案过程中要时刻将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树立牢固的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惩治犯罪,打击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着力做好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审理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案件,公正审理行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力度,改进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六难”问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做到在立案、送达、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形成和送达等各个诉讼环节都要严格遵守诉讼法和办案程序,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做到为人民司好法,为群众排忧患,为民众解困难,为基层服好务。
(三)提高创新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为民司法的能力。
开拓创新是法院工作的源泉和动力,要坚持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敢于打破传统思维定式,不因循守旧,不满足于现状。一是要在思想观念上创新。要大力倡导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用创新的思维去研究问题,用创新的观念去搞好服务,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二是要在工作方式上创新。要坚持开拓性地思考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前瞻性服务。三是要在工作机制上创新。要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创新热情,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努力营造比工作、比成绩的良好工作氛围,从而提高法院的整体工作能力。
(四)加强自身修养,发扬勇于主动担当精神,带好班子和队伍。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日常生活上的小节做起,要在思想上分清是非,培养健康高尚的生活情趣。心中装着党和人民的事业,严格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抑制消极思想侵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要埋头工作,远离灯红酒绿;钻研业务,亲近书本,在读书学习中知心养性。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真正做到德才兼备。
习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必备素质。敢于担当就是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作为基层法院院长,一定要发扬担当的精神,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碰硬,敢想、敢做、敢当,克服不敢批评,不愿批评,不想负责,不敢负责的好人主义倾向。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坚持民主集中制、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要克服懒惰思想,树立担当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勇于承担责任,勇于严格要求,做到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认真落实 “一岗双责”,抓好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引导教育全体干警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要从不起眼的小事做起,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在工作上要永不知足,事业上要永不止步,追求上要永不懈怠,绝不能庸庸碌碌,无所作为。
(五)严格修身律己,增强监督力度,确保公正司法和阳光司法。
法官是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做到清正廉洁尤为重要。要时刻牢记修身律己,始终做到严格自我要求。要从思想上自觉建立“防火墙”,抵制一切腐蚀诱惑,慎独慎微,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始终筑牢思想防线;要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始终坚持心中有戒,把好权力关、金钱关、亲友关、情趣关,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用国家的法律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同时还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将司法权置于阳光下,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兢兢业业,自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司法,杜绝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要进一步加强廉政监督工作,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从自身做起,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对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六)加强慎独慎微,加大勤于自省力度,切实做到清正廉洁。
加强廉政纪律学习和职业道德培养,增强法律意识、群众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勤于自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切实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在涉及小事时,要做到慎微,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洁身自好。自律要严,自省要勤,面对批评时少责怪别人,多在自己身上找原因,经常进行反思,总结教训、学习经验,对自己的言行、工作负责。强化司法能力训练,确保业务过硬,不断提高干警严格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总之,我将继续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改进工作作风,践行“三严三实”,要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公正司法,清政廉洁,为党掌好审判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