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党课材料
认清新形势 守纪律讲规矩 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6月23日,中央2015年第二轮巡视启动,包括中央机关管理局、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局等24家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列入。就我们德阳而言,今年也启动了巡察工作,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列入德阳2015年巡察单位。加大巡察、反腐不留死角,它表明党中央从严治党管党的坚强决心。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据统计, 2014年一年,就有4名副国级被查、68名中管干部落马、23.2万名党员干部受纪律处分。2015年又有13名部省级高官被查处。6月中旬,中央巡视组通报了上一轮巡视情况,从媒体报道情况看,一批违纪违法官员,将会逐步曝光。从查处的案件来看,腐败触目惊心。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如何理解反腐,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何守住底线,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有责任担当、干净做事的好干部呢?为此,我结合自身学习、经历与大家交流共勉。
一、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新形势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对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有五个关键词,分别是:纪律和规矩、国有企业巡视、突出问责、“四风”新动向、高压反腐。上述关键词代表了新一年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重点。可见,2015年反腐败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打“老虎”拍“苍蝇”,而是要改造政治生态环境,用制度有效约束权力巩固已有腐败成果并逐渐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当前所面临的形势进行再分析、再认识。
1. 反腐决心不减、反腐力度不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讲话中强调:“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推动了党风政风的转变,提振了全党同志的信心,树立了党的威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杂音”,有的认为是刮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会过去;有的认为反腐应适可而止,否则无限制查下去,会打击面过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干事创业的劲头;有的认为反腐会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与强力反腐直接挂钩;有的认为反腐会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明哲保身,等等。针对这些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不反腐要亡党,真反腐败就能清除党肌体上的毒瘤,就能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2015年开年短短不到一个月,从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到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从国家旅游局副局长霍克到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武成,就有4只省部级大“老虎”落马。2015年一季度共计新查处106人,省部级官员12人。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4月23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当前“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案件也在基层多发。4月23日以来,仅两个月时间,中央纪委网站通报了广东、福建、山东和贵州等4省份共计4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从当前的反腐形势可以看出,2015年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逐步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2.制度反腐,治本之策持续发力。2015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再次指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巩固正风反腐成效。尽管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取得有目共睹的重大成效,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知“树倒根存”,仅停留在“不敢”的层面上,“不能”的问题远没有解决,“不想”的自觉更是尚未完全形成。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因此,在政治纪律上,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在作风建设上,“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中央改进作风的“第一步”。中央颁布八项规定以来,中纪委陆续出台20余项与国家公职人员日常工作生活直接相关的“铁规禁令”,如强化干部监管、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送礼等,为党员干部立规矩、画红线。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各种手段,推动各项禁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力促进了正风反腐成效的巩固。开辟境外反腐“第二战场”。近期公布的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的“红色通缉令”,缉拿效果明显。5月28日列于名单中首位的曾任浙江省温州市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已被美国羁押,听候被遣送回中国;6月8日下午,逃亡境外7年之久的北京市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孙新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他是第3个被缉拿归案的犯罪嫌疑人。截至目前,公安部已从60多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劝返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680人。正是靠着如此扎实有效的海外追逃追赃工作,使得腐败分子通向“避罪天堂”的路越来越窄,有力配合了国内反腐败斗争。不难看出,中央制度反腐、依法反腐、科学反腐的态势非常明显。
3.落实“两个责任”,反腐倡廉重中之重。“两个责任”:即党委担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部门单位“两个责任”基本得不到落实,一些领导干部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一些地方出现“塌方式腐败”,不得不说与此有关。“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维修分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段建辉,因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换届,侵犯党员表决权,擅自篡改党员表决结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维修分公司党总支书记陈君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中纪委官网今年5月通报多起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之一。今年5月,山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新文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实,严明纪律不强而被省纪委进行廉政谈话。诸多信息与细节都已佐证,中央已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反腐倡廉的“牛鼻子”。在此背景下,我们地方部门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显然是背离了中央要求。未来一段时期,落实“两个责任”是一条红线,贯穿反腐倡廉始终。
二、守纪律讲规矩,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用大篇幅论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6月23日,中纪委书记王歧山在2015年巡视部署会上,再次强调,党的纪律必须严于法律。这是中央对当前反腐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针对性回应,更是维护党的决策和集中统一的关键要求。现在个别干部不能做到与中央保持一致,搞团团伙伙和拉帮结派,甚至对中央决策和决定抵制,这对党内民主和团结的破坏非常大,也成为很多腐败现象的源头。
1.讲规矩是作风建设的力量之源。所谓规矩,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一定的行为标准、经验法则和习惯做法,并逐渐成为人们自我约束其行为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党员、干部来说,规矩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道德规范、礼仪标准等。但现在有些干部连基本规矩都不讲,毫无制度意识、毫无敬畏之心,缺乏为官做人的底线。有的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得过且过,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工作拈轻怕重,敷衍了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碰到问题不敢担当,溜之大吉。有的对上级安排的工作执行力不强,搞上有政策了,下有对策,有力的就执行,无利的就推诿不执行,或者说叫软执行,工作上大打折扣;中梗阻现象严重。有的纪律涣散,私心较重,不讲团结,勾心斗角,和同事闹矛盾、比高低,本本主义。有的干部刚上任时谦虚谨慎,官当久了、船到岸了就骄傲自大、忘乎所以,唯我独尊、恣意妄为;还有的在抓工作落实上随意变通、恶意规避,导致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如果一旦让这种不懂规矩、不守规矩的行为长此下去就会言行失当、失范、失控、失节,甚至违法犯罪。今年4月份,四川省纪委监察部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自贡市档案局(馆)在破产改制企业档案整理工作中,采取编造临时人员名字做账的方法,违规自行新设项目发放已明令取消的津补贴,市纪委给予市档案局(馆)党组书记、局(馆)长李伟党内警告处分,收缴相关违纪款。茂县法院副院长张振宇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并将事故中本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通过虚开维修发票的方式在县法院进行了报销,县纪委给予张振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还并收缴违规报销费用。郫县城市管理局路灯所所长艾定强,2012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春节、中秋节等节假日,先后5次违规收受管理对象送的红包、物品折合人民币4600元,县城市管理局党委给予艾定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上面三个现实的案例充分表明,不守规矩,不循法度的后果是极其惨痛的,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每名党员干部、每个工作人员都必须牢记教训,必须谨言慎行、遵章守纪。要将懂规矩与改作风有效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在懂规矩、守规矩上做表率。
希望大家带头学习规矩、了解规矩,要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这是红线问题。哪些事该怎么做,哪些事该请示汇报,哪些事该商量沟通,要自觉自愿地用规矩来约束自己,切实使懂规矩、守规矩成为一种工作和日常生活的好习惯。如何做到讲规矩?首先要用党章规范言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我们要把党章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规矩来遵守,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对照党章找差距,按照党章抓建设,遵照党章抓落实。要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切实把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作为改进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标准来执行,规范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要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作为立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自觉传承的行为规范。二是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不断强化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自觉维护法制的尊严和权威,争当遵守法律的模范。三是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一把标准的尺子,是坚硬的磨刀石。要坚决纠正“制度印在纸上,讲在嘴上,挂在墙上”的问题,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当前重点要持续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问题,着力防范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不该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该请示的要请示,该汇报的要汇报,该逐级请假的要逐级请假,确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这也是工作上的底线。
2.守纪律是作风建设的根本保障。所谓纪律,是党为了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任务的完成和工作的正常进行,明文规定要求每个党员遵守的规章和条文。严明的纪律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是立党之纲、治党之本、强党之要。党的历代领导人都非常注重党的纪律建设。毛泽东离开西柏坡前往北平时提醒中央领导高层牢记李自成进京管理不严、不守纪律、腐化堕落的教训;邓小平强调“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江泽民同志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胡锦涛同志要求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都始终贯穿着党的纪律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明的纪律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力保证”。党员干部守纪律是改进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是执行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
守纪律,我觉得我们首先要严守政治纪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维护上级党委权威,才能保证政令畅通。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按党的规矩办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权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与党同心同德、同心同行,做到入心入脑讲纪律,谨言慎行守纪律,团结一致护纪律。以严明的政治纪律作保障,才能建设一支忠诚于党的干部队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要严守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我们每名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要尊重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脑子里要时刻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程序,随时接受组织的约束和监督。真正做到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允许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更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要严守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不与民争利,不搞特权,不对群众逞威风、耍特权,不压制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对群众疾苦和困难麻木不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从内心深处把群众当亲人来对待,善意的微笑,温暖的话语,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情况。要把自己当成普通群众来对待,明白自己也是群众的一员,把自己同群众放在一个等高线上,不自以为是、高高在上、摆官架子,要带着感情,同群众平等相处,真心实意与群众交朋友、做知己,用真心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四要严守廉政纪律。坚持廉洁自律,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平,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自觉严守“四条线”,即严守思想“防线”。思想是总开关,思想防线是解决守纪律的总开关问题。严守权力“界限”权力关键是要搞清楚作为领导干部到底为谁掌权,如何用权,权为谁用的问题。严守法纪“红线”。法纪是一道坚实的“隔离线”,只有牢记党纪政纪,才能在复杂环境下不触碰“高压线”,不去“闯红灯”,不会座班房。严守作风“主线”。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说到底就是党性党风问题。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创新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才能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好干部。
对党员干部来说,守纪律本是一个常识,这些年,却被一些人淡忘了、丢弃了。在各级党员干部中或多或少出现过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现象,一些目无法纪的典型案例更是发人深思。今年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到,2014年,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同比上升42%;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原厅局级以上干部589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犯罪14062人,同比上升13.2%;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864人,同比上升6.1%。
这些违法乱纪问题的主要根源是少数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偏差、理想信念动摇、法纪意识淡薄。因此,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坚守理想信念,强化法纪意识。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要常怀敬畏之心。党员干部要敬畏纪律、敬畏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要真正对纪律深怀敬畏之心,事事处处从党性原则出发,把纪律作为行动指南,对不符合程序、违反原则的事,敢于说不、敢于碰硬,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二是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制度规定办事的观念,加强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经常对照各项纪律准则审视自己,照好镜子,防止越格出线。上述的案例就是一些党员干部视党的纪律而不顾,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发展到与党离心离德而违法乱纪,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这些人最终都会被党所抛弃,被人民和历史所审判,留下了千古罪名。三是要正确对待监督。加强监督是确保干部健康成长的“护身符”,但有些干部没能正确对待监督,将上级监督看做对自己的不信任,将同级监督看多跟自己过不去,将下级的监督看做是吹毛求疵。有的干部明知身边的同志存在问题,但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制止的不制止。我们要牢记在党内不允许有不遵守纪律的“特殊人物”,不允许存在不受党组织约束和监督的“真空地带”。
总之,纪律和规矩都是规范社会运行的行动指南和准则,我们要严格按照习总书记在谈到如何“守纪律讲规矩”时提出的“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的要求,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确保在政治方向上不走岔、走偏。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爱党忧党、在党言党、兴党护党,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是非面前分得清、名利面前放得下、关键时刻靠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