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所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文章标题:监督所公文处理工作规范为提高监督所公文质量和公文运转效率,根据党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的实际,制定《丰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文处理工作规范》,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北京市党的机关公文处理规定》、《北京市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丰台区卫生局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区×××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3、××区××所公文,是本所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贺交流情况的工具;是×××所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4、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5、××所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科室的公文处理工作。
二、公文种类
常用的公文主要有上行文(请示、报告)、下行文(决定、通知、通报、批复、意见、规定等)、平行文(函)及其它(会议纪要)。
三、公文格式
1、公文中的要素主要为: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2、发文字号:上行文的发文机关代字为丰卫监文。下行文的发文机关代字为丰卫监发,转发文为丰卫监行发。平行文的发文机关代字为丰卫函。会议纪要的发文机关代字为丰卫会。
3、上行公文必须在文件上标明签发人。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4、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准确、简要、概括,书写时要居中书写,用2号小标宋字。回行时要注意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居中对称,间距恰当,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5、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性简称、统称。标识位置在标题下空1行处,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字标识,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6、公文正文。标识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使用3号仿宋字,第一层小标题的内容(即“一、”),使用3号黑体字。
7、公文附件,指对正式公文具有补充、说明性的附加文字材料。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处,用3号仿宋字标识,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适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ⅩⅩⅩⅩⅩⅩ”。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8、单一机关制发的行政机关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
9、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用印应当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
10、成文日期,以本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会议决定的事项以会议通过日期为准。成文日期需要完整写出年、月、日,公文成文日期使用汉字。成文时间标识时,距正文2-4行,右边要空4字。
11、主题词,是进行文献标引、存储、检索等工作的工具,位于附注之下,抄送机关之上。每件公文选用的主题词数量,一般掌握在10个以内。“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最后一个词目加黑。
12、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按照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抄送”用3号仿宋字标识,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13、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制日期,应当在抄送栏之下标明(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印制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14、印制份数,使用仿宋4号字,右空1字。
15、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页面设置要求美观大方,页边距上3.7、下3.5、左2.8、右2.6厘米;行间距一般为固定值23-27范围内;字间距一般为标准1磅。2页以上公文设置页码,奇偶页不同,页码由破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