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际宣言第2页
和地点取得一致意见。七、有关各方愿通过各方同意的模式,就有关问题继续进行磋商和对话,包括对遵守本宣言问题举行定期磋商,以增进睦邻友好关系和提高透明度,创造和谐、相互理解与合作,推动以和平方式解决彼此间争议。
八、各方承诺尊重本宣言的条款并采取与宣言相一致的行动。
九、各方鼓励其他国家尊重本宣言所包含的原则。
十、有关各方重申制定南海行为准则将进一步促进本地区和平与稳定,并同意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朝最终达成该目标而努力。
本宣言于20xx年11月4日在柬埔寨王国金边签署。
签署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兼特使 王 毅
文莱达鲁萨兰国外交大臣 穆罕默德·博尔基亚
柬埔寨王国外交大臣 贺南洪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长 维拉尤达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副总理兼外长 宋沙瓦
马来西亚外长 赛义德·哈米德
缅甸联邦外长 吴温昂
菲律宾共和国外长 布拉斯·奥普莱
新加坡共和国外长 s·贾古玛
泰王国外长 素拉杰·沙田泰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外长 阮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