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际声明
(一)国际声明的定义
国际声明是国家、政府、政党、团体及其领导人、发言人针对某一国际性问题或事件,向国内外公开表明立场、观点、态度、主张的文书。
(二)国际声明的类型
1.单方面发表的声明
以一个国家、政府、政党、团体的名义发表的声明,均属单方面发表的声明。它可分为六种。
(1)政府声明
这是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发表的声明,一般用于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涉及事件重大,意义重要深刻,形式庄重严肃。
(2)国家领导人声明
这是以国家领导人的名义发表的声明,通常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发布,用以表明对某一事件的态度和主张。
(3)国务院声明
这是以国家政府机构的名义发表的声明,由国务院领导人签署发表。
(4)外交部声明
这是以国家外交部的名义发表的声明,规格低于国家声明和政府声明,但仍然有着相当突出的严肃性和郑重性。
(5)新闻单位受权声明
这是由新闻单位接受国家或国家领导人的授权之后,以新闻单位的名义发表的声明。这种声明一般都要公开说明受权声明的性质并公布授权机构名称。
(6)发言人声明
这是由国家政府、外交部或其他机构的发言人出面发表的声明,但它并不是一种个人声明,发言人所代表的是他背后的那个政府、部门或机构。其郑重庄严性略弱于以上声明类型。
2.联合发表的声明
联合声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政党及其领导人就其共同关心的事情,为表示共同的立场、观点、态度和主张而联合发表的声明。它可分为以下类型:
(1)两国政府的联合声明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
(2)两国领导人的联合声明
这是由两国元首或两国政府首脑共同签发的声明。如《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
(3)两党联合声明
这是两个国家的两个政党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所发表的声明。
(4)多国联合声明
如1998年7月3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联合声明》。
【 例 文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20xx年3月20日)
20xx年3月20日,美国等国家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对伊拉克发动了军事行动。中国政府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中国政府一直主张在联合国框架内政治解决伊拉克问题,要求伊拉克政府全面、切实地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同时认为伊拉克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应该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
安理会去年11月一致通过的第1441号决议是政治解决伊拉克问题的重要基础。国际社会普遍认为,通过严格执行第1441号决议,以和平手段实现伊拉克不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目标是可能的。中国政府与有关各方一道,为实现这一目标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战争必将带来人道主义灾难,影响地区和世界的安全、稳定与发展。反对战争、维护和平是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国政府一贯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我们主张通过政治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反对在国际事务中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中国政府强烈呼吁有关国家停止军事行动,重新回到政治解决伊拉克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
【 例 文 二 】
中国与摩尔多瓦关于
在21世纪继续加强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
(20xx年6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摩尔多瓦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为了继续发展各领域的合作关系,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国际法准则,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的基础上,坚信继续发展并深化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友好关系的必要性,重申恪守1992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摩尔多瓦共和国联合公报,声明如下:
一、双方认为,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充分体现出多样化趋势和经济全球化特征,增强了各国利益的相互依存。双方重申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有权主宰自己的命运,在参与讨论和解决国际问题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二、双方认为,谋求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已成为当今国际生活的主要目标,但和平与发展仍面临挑战。指出各国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经济模式和发展道路。两国愿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开展合作。
双方强调相互交换看法的重要性,两国外交部将就共同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