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史传
通常,历史是由史学家撰写的,那是属于“历史学”范畴的历史。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也常常需要提供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某一人物,或某一类事件的记录,这些严格说起来不属于史学的范畴,而属于应用文范畴。
史传性的应用文有两大作用:一是存真,就是把某一地区、某一单位、某一人物的发展过程和经历记录下来,使后来人能够了解已经过去的事实。二是宣传,就是向社会广泛发布本地区、本单位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以便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的情景和面貌。
史传性应用文的文体特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内容真实,不允许虚构、夸大和隐瞒。二是采用叙述、说明的表达方式,辅以议论,就是在基本事实交代清楚的基础上,加以判断和评价。不采用描写、抒情的表达方式。
史传性应用文有多种类型,名称也比较杂乱。大致上可以概括为三种名目:
一是“史”,如“村史”、“校史”等;
二是“传”,如“传记”、“自传”等;
三是“记”,如“大事记”等。
本章选择性介绍其中的一些主要文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