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1.劳动合同的定义
《劳动法》第十六条对劳动合同所下的定义是:“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履行遵守,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2.劳动合同的特点
(1)以协议的形式存在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协商双方同意之后签订的一种协议,可以称为合同,也可以称为协议书、承诺书、意向书等。
(2)以有关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劳动者在规定的时期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和工作报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3)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主体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包括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体承包经营户等。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
1.长期录用合同
指用人单位以长期雇用劳动者为目的而订立的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中的基本类型。
2.聘用合同
指以职工雇用为目的,用人单位从社会上招收新职工时与被录用者依法签订的,缔结劳动关系并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这种合同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招聘在职或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在录用这些人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时使用。
3.借调合同
这是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与借调人员所签订的将某用人单位职工调到另一方单位从事短期性工作并确定三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4.停薪留职合同
这是职工为了在一定期限内脱离原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在停薪留职合同中,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这就是所谓留职。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这就是所谓停薪。
(三)劳动合同的格式和条款
1.首部
写明合同标题和当事人名称。
2.引言
表述签订合同的根据、目的和双方信守的原则。
3.条款
(1)合同期限
写明合同的起止日期及试用期限。
(2)职务或工种
写明用人单位任用劳动者担任何种职务或从事何工种的劳动。
(3)工作时间
规定每周工作天数和每天工作时数。
(4)劳动报酬
包括试用期报酬和试用期后评定级别和确定月薪的原则。
(5)生活福利待遇
包括往房、奖金、补贴、就医、享受假日等方面的规定。
(6)劳动保护
写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保护条件。
(7)劳动纪律要求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纪律要求,如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等。
(8)教育与培训
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方面的规定。
(9)合同变更
写明在什么情况下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0)劳动合同的解除
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1)违约责任
写明违约的确定方法和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2)其他条款
用于其他需要写入的内容。
(13)合同生效日期
写明生效的具体日期。
(14)争议解决方法
写明如双方发生争议,采取什么方法解决。
4.尾部
写明合同份数、当事人各执一份及相关单位留存情况,最后当事人签字盖章并署名签订日期。
【 范 本 】
劳动合同(合同制招聘用)
订立合同双方:
招聘方: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简称甲方
受聘方: (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或 个月),从 年起至 年
月 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