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的定义、特点、种类
1.买卖合同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所下的定义是:“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随着商品经济社会的发展,买卖合同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大,作用越来越突出,已成为保障社会财产流转关系的重要法律手段。
2.买卖合同的特点
买卖合同以物产的成功转移为目的,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双务
所谓双务就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对于买方来说,他的义务就是支付价款;对于卖方来说,他的义务就是交付出卖物的所有权。
(2)自愿公平
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觉自愿的,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欺骗、胁迫。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公平原则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等价有偿
等价有偿是商品交换原则的核心,是价值规律的具体体现。对于合同而言,等价有偿原则就是指双方当事人都能从合同规定的交易中得到相应的补偿。
3.合同种类
买卖合同按其性质大致可分为四类。
(1)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包括钢铁、建材、五金交电、机电、机械、汽车、矿产等各种工矿产品的销售、采购活动中所使用的合同。
(2)农副产品买卖合同
包括粮油、种子、水果、蔬菜、茶叶、烟草等各种农副业产品的销售、采购合同。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包括出口、进口各种工矿产品、农副产品时使用的合同。
(4)知识产权买卖合同
包括出资购买各种科技发明专利的生产权、经营权时使用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格式
1.首部
由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构成。
标题要写明合同的性质、内容、种类,切不可出现标题和内容不一致的现象。
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同时写明双方在合同中的关系,如“买方”、“卖方”等。
2.引言
用短小的篇幅说明双方签署合同的目的及共同遵守的原则。
3.条款
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其他内容。买卖货物不同,条款的内容也会有诸多不同。这部分是合同最重要的部分,一定要认真对待,有时甚至要字斟句酌,以免出现错漏之处。
4.尾部
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双方单位地址、电话号码、电报挂号、邮政编码、银行开户名称和账号等。
5.附件
如果有与合同有关的说明性材料或证明性材料,可作为附件处理。附件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三)买卖合同的条款及写作方法
1.标的条款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标的必须明确具体,具备可操作性。
2.质量条款
为了执行的方便,质量要由明确的数据或无歧义的描述来确定。如标的物的物理或化学成分;标的物的长、宽、高等规格;标的物的硬度、强度、耐热性、弹性、传导性等;标的物的款式如色彩、图案等;标的物的感觉要素如味道、音质等。
3.数量条款
数量根据标的物的度量方式,以个数、重量、面积、长度、体积、容积等数据,标示清楚。不能用一堆、一捆、一批等模糊概念来标示数量。
4.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要写明货款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这是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条款之一。目前,大多数买卖实行当事人自由协商定价,就就是说,买卖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价格。
5.履行条款
履行条款涉及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期限可以按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时间界限要定得准确、具体、合理。履行地点是指双方相互交货、付款的具体位置。履行方式是指双方约定的交货、提货、运输的方式和结算的方式。
6.违约责任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此条款是对双方当事人准确履行合同的约束,也是预防合同欺骗的重要措施。违约责任的确定原则是:有法律规定的,依法行事;无法律规定的,双方协商确定。
7.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把可能发生的、影响合同正常改造的情况考虑充分后,在合同中明确写入当发生这些情况时可以免除义务的法律责任条款。
8.仲裁条款
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以用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