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应用文和实用文概念的使用
“应用文”与“实用文”这两个概念在目前学界的使用中还没有统一的规范,名实之争时见于著述、文章。有分歧就有争鸣,但争鸣的目的应该是达成共识。这样,写作学界同仁才能在相互理解、共同合作的基础上,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一起构建现代化的、科学化的、人文化的写作学体系。本文从历史的、逻辑的、务实的原则出发,对“应用文”与“实用文”两个概念的历史略作梳理,以促进学界同仁对“应用文”广狭二义达成共识。
一、“应用文”与“实用文”概念的产生
文章(包括文学文体和非文学文体)的产生可追溯到上古的商周时代。文学与非文学的观念,到汉代,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已有了较为明确的分野。但“应用文”和“实用文”概念的产生却相对较晚。
“应用文”这一概念的最早使用,一般认为是清代刘熙载的《艺概·文概》。其中说:“辞命体,推之可为一切应用之文。应用文有上行,有平行,有下行,重其辞乃所以重其实也。”这里的“应用文”很显然是指公务文书。其后的徐望之在《尺牍通论》中说:“有用于周应人事者,若书札、公牍、杂记、序跋、箴铭、颂赞、哀祭等类,我名之曰:‘应用之文’。”而这里所说的“应用文”则主要是指私人事务文书。
但据周楚汉先生的研究,“应用文”概念的最早使用则是在宋代,他在《唐宋八大家的应用文理论及其意义》一文中说:
应用文作为应用意义的文体概念创始于“欧苏”,已有近千年的历史。欧阳修《免进五代史状》(1060年)说:“自忝窃于科名,不忍忘其素习,时有妄作,皆应用文字。”这里“应用文字”指科举应试文章,可获取功名,含有“应用”之意。他的《辞副枢密与两府书》(1064年)又说:修“少本无于远志,早迫逮亲之禄,学为应用之文。”苏轼《答刘巨济书》继承了欧阳修的思想:“仆老拙百无堪,向在科场时,不得已作应用文。”于是应用文的文体概念诞生。
周先生的研究使我们对应用文概念的产生与演进轨迹看得更清楚了。
相对于“应用文”的概念来说,“实用文”概念的产生则要晚得多。刘晓钢先生在实用文源流的研究中说:“到蔡元培的《论国文之趋势》、《国文之将来》,便正式把文章分为实用文和美术文(即艺术文)两大类,开始创立独立的实用文理论了。”如果从这时算起,“实用文”概念从产生到现在也只有近百年的历史。虽然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文学已从广义的学术中分化出来,与“经学”、“史学”、“玄学”并立,但相对于文学而言的能涵盖除文学以外的一切文章的概念并没有出现。当时有“文”与“笔”的区分,如梁元帝萧绎在《金楼子·立言》中说:“今之儒,博穷子史,但能识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谓之学。至如不便为诗如闫纂,善为章奏如伯松,若此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这里的“文”已接近今人所谓文学,但“笔”并不是包举文学而外的一切文体,而只是经学、史学、诸子、文学之外的奏章一类文体罢了。盖因古代过于重视经学、史学、文学,所以未能以今人之视角,提出一个包容文学而外的一切文章的文体概念来。
二、“应用文”与“实用文”概念使用的分与合
“应用文”与“实用文”两概念的使用情况比较复杂,现择其主要观点略为罗列。
(一)把二者作为同一概念而使用
1.在事务类文体范围内使用这两个概念。如《写作学简明词典》(武少文、邵壁华)“应用文”条这样说:“也称实用文。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和公务活动中常用的有一定惯用格式的文体总称。”
2.在一切非文学文体范围内使用这两个概念。《应用写作引言》(李景隆、任鹰):“按其性质和功用的不同,可将文章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欣赏型文章,一种是实用性文章。前者主要指各类文艺作品,如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等,文艺作品的写作通常被称为文艺创作;实用型文章则是指人们在工作、科研、生活、学习中广泛应用的,为解决实际问题而撰写的文章,主要包括用于工作的公务文书,用于科研的学术文章,用于生活的日常应用文以及用于学习的读书笔记等,实用型文章的写作,被称为应用写作。”
(二)主张严格区分二者的使用。
如《现代实用写作学·绪论》(裴显生):“应用文,作为人们处理公私事务常用的文体,包括机关应用文和私人应用文两类。而实用文则除包括上述文种外,还包括其他—些习惯上不称之为应用文的新闻文体、学术文体、史传方志文体等等,其范围要比应用文宽泛得多。我们讲的实用文,是与艺术文(或美术文、文学体)相对应的所有文种。”
(三)主张重新界定应用文,
认为凡是非文艺类的作品都应称之为应用文,而不必要再使用其他概念相标举,不主张另戴“桂冠”。如何馗的《应用文是艺术之末品吗》一文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