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报告的写作技巧精验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既是造价咨询工作的结论性文件,又是对造价咨询工作依据、实施过程等情况的说明性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造价咨询机构只注重造价咨询结论,从业人员只注重造价咨询项目的实施,忽略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撰写,以致一些造价咨询报告逻辑混乱、层次不清、语言不畅,让人看了一头雾水,不知所云。工程造价咨询报告撰写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的好坏、从业人员工作水平的高低,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本人结合多年工程造价咨询实践体会,认为应当从“四要”入手,提高报告撰写水平。
一、报告格式要规范
格式是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总体构架,规范化的格式是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外在形象的体现。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各执业机构重视程度不同,从业人员理解和消化吸收不同,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也存在一些不足。虽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审批、人员资格考试等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但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为事务所的造价咨询工作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弥补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执业标准制定上的不足。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参照其要求,编写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是工作成果的表述,是提交给委托人的最终产品,同时又是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其工作的主要依据。因此,应当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规范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应当包括:封面、目录、标题、收件人、咨询范围、说明、咨询意见、机构及人员签章、报告日期、报告附件等几部分。每一部分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用规范化的语言表述,这样才构成一个完整的造价咨询报告书。在这种统一格式要求下,各机构可以进行不同的版面设置,形成自已的特色。
二、报告内容要完整
内容是造价咨询报告的血脉,详实完整的内容是造价咨询报告客观公正的内在要求。报告必须完整全面反映咨询项目的情况,实施的程序,套用的定额,引用的法规依据,得出的结论,以及是否全面完成委托方的业务委托要求,报告使用者应当注意的事项,可能的时候应当说明某些重大事项对造价咨询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达到上述要求,造价咨询报告内容应当做到“三个充分”。
(1)工程信息批露充分。由于报告使用者不同,使用目的及想要了解的信息侧重点不尽相同,因此,应当尽可能将工程相关的重要信息反映到报告中,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投标情况、开竣工时间、建筑面积、结构层次、综合验收结果等;
(2)咨询过程描述充分。工程咨询过程的描述,既是自我工作客观的介绍,又是对执业规则的一次回顾温习,通过对工程咨询过程的描述,可以检查造价咨询相关执业程序和质量控制点的执行是否完整,如业务委托、计划制定、实施的程序、交换意见结果、分项汇总结论、分级复核、报告编写等;(3)咨询依据要列示充分。依据是造价咨询人员判断是非的准绳,任何结论的形成都离不开充分的依据,造价咨询实施的程序实际就是应用依据得出结论的过程。在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中我们主要的依据就是工程造价定额法规,如各项预算定额、取费标准、材料价格、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等,造价咨询报告编写人员应当根据重要性在报告中适当列示。
三、报告证据要充分
证据是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灵魂,充分详实的证据是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内在逻辑性的体现。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对证据要重点关注其“三性”,即证据的逻辑性、系统性和相关性。
1.证据的逻辑性。证据是形成结论的充分依据,如果造价咨询人员搜集的证据不能支持结论,无论报告的形式多么规范,内容多么完整,文字多么流畅,报告都是不能成立的。因此,造价咨询人员在正式编写报告时,应当整理工作底稿,理清思路,系统核对证据与结论之间的关系,只有在证据充分支持结论时,才可以动手编写报告;
2.证据的系统性。造价咨询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搜集的依据是很多的,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类:
①定额法规。如各类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费用标准、材料价格、fedic合同条款、国际惯例及其它适用的工程造价法规等;
②工程图纸资料。如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签证、地基勘探报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投标标书、标底文件、开竣工报告、施工索赔文件、监理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等;
③工程相关规范类资料。如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各项材料检测报告等;
④其它资料。如造价咨询人员勘查现场、调查询价记录,工程施工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当地工程物资构件供应情况,气象资料,水文地质资料,物价指数,交通运输条件等;
3.证据的相关性。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咨询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所搜集证据的相关性,如果某项工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