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撰写关于纪检监察反腐败工作的学习材料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30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这是我们党在政治上拨乱反正的重要内容,也是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的重大战略举措。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从党的五大起就设有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在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路线的实现、维护党的纪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建设遭到全面破坏,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被撤销,党纪国法遭到严重践踏,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出现了大量冤假错案。粉碎“四人帮”以后,党内外纷纷要求恢复党内正常生活,清算“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为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政治路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党的十一大在党章中恢复了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为纪律检查机关的全面恢复重建创造了有利条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之后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逐步设立了纪律检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此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以史为镜,昭示未来。我们要通过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进一步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明确前进方向,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回顾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年的光辉历程,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成就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作为自己的重要奋斗目标。在革命战争年代,面对复杂残酷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我们党把防止消极腐败现象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早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红军必须遵守的铁的纪律。在全国革命胜利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针对夺取全国政权后党内在作风方面出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毛泽东同志严肃地指出,一切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贪污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毫不迟疑地开除一批贪污蜕化分子,撤销一批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和居功自傲、不求进取、消极疲沓、毫不称职分子的领导职务;一定要警惕官僚主义作风,不能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无论任何人,都要接受党的监督,接受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监督。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反腐倡廉方面的重要论述,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及时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坚决清除贪污腐败现象,严厉惩处刘青山、张子善等一批腐化堕落分子,严肃了党纪国法;建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这一系列重大举措,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提供了有力保证,也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奠定了重要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给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给党的肌体注入新的生机活力。同时也使党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被腐蚀,党内不正之风滋生,消极腐败现象来势很猛。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开放过程中可能出现腐败现象的严峻形势,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的重要思想。比如,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如果失去警觉,不坚决刹住这股风,党和国家确实有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把反腐败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反腐败要靠制度、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反腐败不搞群众运动,但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首先必须搞好党风,要从党内抓起,从高级干部抓起,从具体事件抓起;要加强思想教育,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党要接受监督,要加强党内监督,要有专门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要严格维护党的纪律,对违纪违法案件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等等。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问题,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我们党恢复重建了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重新设立了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重要文件,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审查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件,平反了大量冤假错案;认真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