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知识讲座讲课稿第2页
在寝室玩电脑,因临时有事,到隔壁寝室找同学商量,但没有顺手关门,前后不到10分钟,等他返回寝室时,自己的手提电脑已不翼而飞。20xx年3月,我校一大二学生下课后回到寝室,顺手将装有现金的上衣放在椅子上,然后到洗手间洗脸,到阳台上换了一双鞋,和同室友一起出寝室时,发现放在上衣口袋里的几百元现金不翼而飞;(2)使用过朔证件、偷配钥匙等其它作案工具撬门入室进行盗窃,动机明确、时间短、目标准确。例如:20xx年5月,一学生报案称,放在宿舍里的手提电脑不见了,发现门、锁完好无损,经多次检查,发现门和门框之间的缝隙太大,很容易给作案人留下作案条件。20xx年3月,一学生报案,称电脑里的内存条、显卡被盗。保卫人员赶到现场,发现同样是门、锁都完好无损,门和门框也没有缝隙。在此提醒各位同学外出时一定反锁门,并且房门钥匙不要给他人使用或保管;
(3)“钓鱼”。即作案人用竹竿等物钩走靠近窗户、阳台的衣物等,盗走钱物,此案多发生在夏秋季节,因气温高,同学们的窗户,阳台开启,因而被作案人利用。此案较少发生。20xx年4月,一学生到保卫处报案,称放在阳台上的一双旅游鞋被盗。
在实际生活学习中也发现有少数学生爱贪小便宜,有的甚至有小偷小摸行为,如饭卡被盗用,存放的现金被人偷走,有密码的存折或银行卡被人盗取部分现金等。俗话讲“家賊难防”,同学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针对以上情况,对同学们提出几点防盗要求:
1、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一定要将门反锁,不要怕麻烦,养成习惯。
2、不能留宿他人,管理人员和同宿舍的同学碰到或听到此类情况应当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3、学生千万不要私自换宿舍,换锁后要求同寝室的同学不要将钥匙借给他人,防止钥匙失控,引起宿舍被盗;
4、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
5、宿舍内不要存放大额现金,抽屉和柜子一定要上锁;
6、存折、银行卡不要和身份证放在一起,不要泄露密码;
7、对于不认识的人用种种理由借钱的,不要轻信,要及时报保卫处,同时,不要有贪财心理。
除盗窃外,诈骗也是给同学们造成钱财损失的一种常见手段,同学们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一直都在一个较为封闭的环境中孜孜求学,思想单纯,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只记得“世界充满爱”,富于同情心和爱心,而忘却了世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缺少鉴别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能力,没有形成安全防范意识,因而不加选择或不懂选择的轻信他人,轻率交友。客观上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以致造成钱物损失。20xx年10月20日晚9时许,一学生模样的人拦住我校一大一学生,谎称有一同学出车祸在医院抢救,而自己的手机没电,无法联系其同学的家长,要求借手机一用。我校学生一听,毫不犹豫把手机借给他,该男子接过手机后装腔作势打了半天电话后对我校学生讲,家长马上汇10000元过来,但他没有银行卡及帐号,是否借我校学生的银行卡用一下。我校学生马上和该男子到附近银行,将银行卡交给该男子,并将密码也告诉了他,该男子接过银行卡后到银行柜元机上操作半天,返回后告诉我校学生,说钱还没汇到,他要赶到医院去,将银行卡退给我校学生,并要过联系方式快速离开。我校学生觉得有点不对,一检查,发现银行卡里的几千元钱已被转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保护好同学们的财物不发生被盗、被骗,不仅学校需要加强安全管理,而且更需要同学们共同参与,这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广大同学们自己的事,要靠全学院、全班、全宿舍同学的共同关心,每一位同学都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消防安全
火灾,不仅会造成财物损失,而且会造成人身伤亡,做好消防工作,历来是学校重中之重的工作。近年来,地方上重特大火灾事故连续不断的发生,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因此,从中央到地方,从教育部到学校领导十分重视防火工作。江泽民同志就消防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作出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论述。大学校园里,火灾是威胁我们安全的重要因素。了解、学习和掌握防火知识,协助学校做好防火工作,减少和杜绝火灾的发生,保障安全是同学们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在防火的过程中,同学们都必须“三懂”和“三会”。“三懂”就是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灭火的方法。“三会”就是会报警、会逃生、会处理初起火灾。火灾固然可怕,但只要我们做到防患于未然,一切火灾都是可以避免的,针对学生宿舍常见的火灾原因,每个同学都要树立防火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消防管理规定。在防止宿舍火灾中应做好以下几点:
1、不乱扔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2、不要在室内点蜡烛看书,特别是不要在蚊帐里点蜡烛;
3、夏天驱蚊、点蚊香应防止引燃周围的可燃物;
4、不要在室内燃烧纸张、信件等杂物;
5、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酒精炉、电热杯等违章电器;
6、不私拉乱接电源线;
7、不长时间使用电器,不使用劣质电器;
8、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9、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请同学们要爱护,不要损毁。如果损毁,一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追究法律责任;二是一旦失火,会造成不可预想的后果。
以上,向各位同学简单介绍了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以及自我防范与保障安全的一基本方法和常识,希望能给在座的各位同学有所帮助,有所裨益,也希望同学们依靠自己的力量,依靠集体的力量,依靠组织的力量、依靠法律的力量,保护自身及财物安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安全。最后,希望同学们愉快、安全地度过大学生活。
谢谢大家。
**职院保卫处
20xx年4月26日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讲课稿》来源于文秘114网,欢迎阅读法制安全知识讲座讲课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