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20xx年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打假工作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家9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根据《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安排,为规范农资生产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稳定农业生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农资生产销售行为,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特别是春耕顺利进行,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内容与重点
(一)重点查处的产品。假冒伪劣种子、肥料(主要是复混肥、配方肥)、农药,全面禁止5种高毒农药及其他违禁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二)重点查处的企业。产品质量低劣、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生产企业或繁育基地,以及缺乏有效管理的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
(三)重点查处的区域。良种繁育和用种的主要地区,农资产品主要销售区、生产地及周边地区。
(四)重点查处的市场。农资产品产销相对集中地区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五)重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全、不规范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三是生产销售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农资产品;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五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合格证。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行为。要继续加大对5种高毒农药及其他违禁产品的整治力度,禁止在农业生产上的销售和使用。
三、日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9日—2月23日)。各打假成员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于2月23日前报县打假办公室(盱眙质监局二楼稽查大队;联系人:赵运川;联系电话: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126.com)。要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宣传方式,集中宣传各种农资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普及广大群众的识假辨假和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打假护农声势,为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全面检查阶段(2月24日—3月24日)。各打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业户和农资市场、零售点展开全面拉网式大检查和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专门检查。
(三)处理总结阶段(3月25日—4月24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切实抓住一批制假售假的典型案例,依法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力度,对影响大、危害大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提高执法检查的震慑力。对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向社会公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打假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单位职能,详细制定本单位农资打假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进行总结。各成员单位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总结于4月24日前报送县打假办公室。方案、总结报送情况列入20xx年度打假目标考核内容。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在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本次农资打假以农业局为主体,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药监局、农机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农资打假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相关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