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分管领导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2)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1-06

法院分管领导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第2页

本院基本建设规划、计划、项目的申请、报批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9、负责本院的车辆管理,维修的监督指导工作,督促各业务庭、室严格执行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
  10、负责全院的案件卷宗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及使用,负责落实保密、保卫、值班安排等事项。
  11、负责全院的绿化美化、清洁卫生、劳动等工作安排,搞好后勤供给,监管好食堂、门房及办公区的安全用电、节约用水等工作。
  12、完成院领导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刑事审判庭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结案率达100%,依法公开开庭率为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案件不超过2件,改判的案件不得超过4件,服判率达到70%以上。
  4、刑事自诉案件的审查立案合格率在95%以上,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在75%以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在65%以上。
  5、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案件即时清结率达100%。
  6、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8%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4件。
  7、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20%。及时将判缓刑、管制案件地执行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
  8、每年对适用缓刑人员(含未成年人)的回访率不低于此类案件的50%,暂予监外执行的回访率达100%(建立回访名册,做好回访笔录,掌握现实表现)。
  9、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10、赃物、赃款、罚没款管理有序,及时准确上缴。
  11、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
  12、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13、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四)民商事审判 (民一、民二庭) 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民一庭案件结案率在96%以上,民二庭结案率达100%。
  3、全年民一庭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超过10件,民二庭不超过6件,服判率民一庭达到80%以上,民二庭达到85%以上。
  4、加大调解力度,调撤率民一庭在65%以上,民二庭在45%以上。
  5、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案件即时清结率达15%。
  6、扩大简易程序审理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民一庭达到75%以上,民二庭达到40%以上。
  7、速裁案件占结案数的30%(以审监庭统计数据为准)。
  8、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6%以上,二、三类案件民一庭不超过8件,民二庭不超过6件。
  9、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25%。
  10、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11、民一庭对各基层法庭的业务指导全年不低于4次,民二庭深入企业开展法制讲座全年不低于4次(有文字记载、单位回执凭证,报政工科备案)。
  12、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齐全,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13、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五)行政审判庭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案件结案率达100%,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超过2件。
  4、审查立案合格率在100%。
  5、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5%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2件。
  6、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20%。
  7、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8、坚持依法办案,注意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全县工作大局的问题,并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宣讲法制课每年不低于4次。
  9、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
  10、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移送归档及时。
  11、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六)立案庭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全程跟踪监控各类案件审判流程,组织实施得力,协调运作良好,信息传递及时。
  2、严把立案关,立案合格率在95%以上。
  3、对当事人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及时召开听证会,及时形成意见,报主管院长。
  4、对新类型案件及可能影响稳定的案件,及时报主管领导审批。
  5、对本庭职责范围内受理的有关案件及财产、证据保全的申请等,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作出裁定,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措施得当。
  6、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7、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来信答复率达100%。对批办、督办、转办案件及时登记报领导批示。
  8、依法处理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事宜,准确核缴诉讼费, 严格审查缓、减、免情况,严格管理纠纷款。
  9、认真审查各审判庭报结案件的审限、程序、主审法官、诉讼费等内容,坚持收案、报评、审限等情况月通报制度。
  10、认真做好新收案件电脑输入工作。
  11、做好审判流程管理各类表格的填写工作。
  12、热情服务、文明接待、依法答复,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七)审监庭考核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案件结案率达到100%,依法公开开庭率达到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超过2件。
  4、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100%,二、三类案件不超过2件。
  5、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和法律文书评比工作,坚持案件质量、裁判文书等情况月通报制度,并将进度情况及时填写上墙。
  6、依法及时审理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行政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院 内交办的其它案件。
  7、建立健全法官审判质量档案和书记员技能考核档案。
  8、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9、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八)执行局(执行庭)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执行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2、执行程序合法,执行审批手续齐全,执行标的物管理、移交手续符合规定,手续齐全。
  3、加强执行宣传工作,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对执行人员、执行措施、执行进度等每月院内公示1次,重点案件每两个月在电视台公示1次(由政工科与电视台联系)。
  4、当年案件执结率在67%以上,积案执行率达到75%以上。
  5、对已执行的纠纷款必须在10日内发还申请执行人。
  6、执行中止、终结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当事人有重大异议的需经过听证程序。
  7、对基层法庭(暖泉、立岗、金贵法庭)执行业务指导全年不少于3次。
  8、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5%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8件。
  9、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齐全,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移送归档及时。
  10、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九)法警大队工作
  1、组织管理好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有明确具体的管理规定和职责分工。
  2、做好人犯押解、值庭工作,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做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遵守工作日值班制度,出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到场,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引导工作。
  4、协助业务庭、室开展工作,听从安排、服从指挥。
  5、负责管理、使用司法警察器械及装备,管理严格,使用得当。
  6、认真完成司法警察培训、考核及调警任务。
  (十) 基层法庭(城关、暖泉、立岗、金贵)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结案率在100%(城关法庭在98%以上)。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得超过4件(城关法庭不得超过6件),服判率达到85%以上(城关法庭达到80%以 上)。
  4、加大调解力度,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委托调解案件不低于20%,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
  5、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即时清结率达 到25%(城关法庭达到15%)。
  6、扩大简易程序的审理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占收案数的80%以上(城关法庭占70%以上)。
  7、当年案件执结率达到85%以上(城关法庭案件执结率达到80%以上)。
  8、速裁案件占结案数的40%,巡回开庭率年内不低于结案数的30%,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总数的30%。
  9、协助辖区乡镇、各单位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履行法制副校长职责,全年讲法制课不少于3次(以讲课内容、单位签章凭证为准,报政工科备案)。同时,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10、基层法庭应当自己立案,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6%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4件(城关法庭不超过6件)。
  11、庭内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严格执行款物和查封、扣押物品管理制度。
  12、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13、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五、附则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相关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办。
  2、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制定百分考核细则。
  3、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对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纪检、政工、办公、立案、审监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记载为依据,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进行。
  4、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
  5、本责任书由院长与分管院领导分别签订。
  6、本责任书由院长、分管院领导、政工科各保存一份。
  7、本责任书由院党组负责解释、修订。

院 长(签名):

分管院领导(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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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