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第2页
天,当一天捞一天。在一些发案的村子,农村干部缺乏必备的基本素质,法制观念淡薄,目光短浅,往往被眼前利益所吸引,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有个别人认为自己当选村干部是化了“血本”的,一旦当上了,村集体的财物就成了自己的,想花就花,想拿就拿,肆无忌惮,中饱私囊。尤其是对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少“村官”压根儿就没想到是犯罪,总认为自己为村里保管资金,只要不少掉就行了,有时为某个项目自己挪用一下,或借给某个朋友应个急,不可能构成犯罪,直至立案查处,才追悔莫及。如遂昌县石练镇爱丰村原村民主任陆某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1至2月,先后五次擅自挪用滩坑电站移民土地征用补偿款40万元用于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其中37万元无力偿还,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又如松阳县古市镇上五木村村委主任叶某某是个文盲,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资金2.5万元而被查办。预防“村官”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要通过以案说法、以会代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真正学法、知法、懂法、依法管理村务。要规范村干部的行为,结合实际制定规范的村干部管理办法,把发展村级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依法办事、确保稳定作为重点内容列入考核,强化村干部的业绩考核。要推行和建立村干部年度工作民主评议制度,组织村民对村干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要对其予以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对不称职票超过半数的村干部,要及时予以调整。
(二)切实开展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促进村两委班子更好地为村民服务。要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大额资金的借用、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要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公开,透明操作。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全体村民,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等等,尤其是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及时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并有义务向乡镇党委反映村干部的不合理开支。要强化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在乡镇党委、政府派员主持下,组织村民评议村干部。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
(三)切实严把“入口关”,选好选准农村基层干部。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强农村两委班子建设。要严格把握条件,把真正想为村民办实事,能为村民办好事的有德、有才、有向心力的人选进村两委会班子。要坚持民主选举程序,力避选人、用人上的失误。选举中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杜绝个别乡镇党委“内定”村干部,杜绝“宗族村官”和黑恶势力把持村务,打击贿选、操纵选举的不良行为。
(四)切实坚持“打防并举”方针,不断完善农村职务犯罪预防的长效机制。农村基层干部发生职务犯罪,直接侵害农民利益,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直接破坏“三农”政策的贯彻实施,直接危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要狠抓“村官”职务犯罪的预防。要努力构建农村基层组织的预防网络和强化责任追究。要在农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村党支部书记是该村预防职务犯罪第一责任人,村干部发生腐败案件,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对农村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要狠抓落实“村财乡管”制度,乡镇要成立农村财务中心,对村级财务统一管理。村财务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聘任,做到持证上岗,以便更好地按财务制度规定正常行使职权。要打防并举重在治本。对涉及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医疗卫生、破坏选举等八大方面的涉农职务犯罪要坚决打击,同时要放手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夯实职务犯罪“防火墙”,坚持查处和预防农村职务犯罪两手齐抓,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