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十三五水源地污染防治对策
本文作者:清原县政协经科提案委杨绪升 文秘网原创投稿清原县“十三五”水源地污染防治对策
---清原县政协经科提案委杨绪升
清原满族自治县地处辽宁省东部山区,总人口35万人。全县总面积为3932.96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82.7%,平地占13.8%,水面占3.5%,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清原又是浑、清、柴、柳四大河流的发源地。境内主、支流共有103条,总流长183公里。其中浑河,境内流长83公里,是大伙房水库最上游。清河,境地内流长40公里,是清河水库最上游。柴河,境内流长35公里,是柴河水库最上游。柳河,境内流长25公里,是吉林磨盘山水库最上游。全县地表总水量约10.49亿立方米,地下蓄水量约5700万立方米。是沈抚中部城市饮用水的重要水源地,为此水源地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下游千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影响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直以来,为确保下游城市安全用水,清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为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水质污染的主要危害
水污染不仅危害农业生产,更重要的是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一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由于水污染而造成的主要疾病有癌、结石、心脑血管硬化、氟中毒、消化系统疾病等,水污染已经成为人类健康的隐形杀手。二是影响镇村居住环境。三是污染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生态环境退化,造成人畜、农业生产、企业生产的用水短缺,制约各项事业的发展。四是污染的水源及其污染的土壤,降低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等等。
为此必须切实加强水源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不能等污染到了不可逆的地步才想办法,否则成本和代价将会更大。
二、造成水污染的原因
一是农业生产活动影响。传统农业生产离不开化肥农药的施用,据报道,我国化肥的亩使用量已经超过世界平均亩使用量的一倍多,而利用率不到50%,部分农药散落在土壤和水中。近年来,农业生产中的地膜使用量也呈增加趋势。化肥、农药及地膜的使用,往往会使土壤出现板结、酸化、土壤肥力下降,化肥、农药等随着农田排水和雨水的冲刷,进入地表水体,引起地表水体的富营养化,同时,也会渗入地下,引起地下水的污染。此外,农村畜禽养殖也存在较大污染。部分畜禽粪便直接排放导致大量氮、磷等排入河道、渗入地下,引起地表水体变黑发臭和富营养化、地下水污染。
二是群众生活方式及水收集处理措施不利。虽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部分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但部分偏远农村依然存在生活污水随意泼洒、垃圾直排现象。绝大多数村镇还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还未覆盖,农村建设缺少相对完整和系统的规划。
三是部分群众环境保护、水源涵养意识较差,个别村屯存在滥砍盗伐现象。由于农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部分群众对水污染造成的危害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对水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水污染防治知识欠缺,环保意识淡薄。
四是水污染防治方面地方性法规还不完善,缺少针对农村防污治污的具体条规。
三、水污染治理措施
1、发展有机农业,减少面源污染。农业生产活动中化肥、农药的施用对水环境等污染严重,是农业污染源中的重要部分,研制高产、抗病虫害新品种,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其利用率,可以大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此外,利用秸杆还田技术减少化肥使用,增强土壤保肥、保水性能等,是农业循环生产模式的典范。十三五期间应重点加大有机农业基地建设,在现有的34382.66亩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有面积,大力发展有机中药材、有机杂粮、有机水稻等项目。完善农产品三品认证、质量追溯体系,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并在示范基地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实现全过程监管。
2、规范畜禽养殖业,减少污染排放。继续坚持水源地保护分类治理原则。对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户实行禁养搬迁;对二级保护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实行鼓励搬迁或自行投资治理相结合;准保护区内的规模养殖场由政府适当补贴进行生态化改造升级,即养殖场进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治理须经环保部门确认达标后,政府以奖代补。强化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综合治理,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处理,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完成公益性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任务。全面实施全县病死动物的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理工作,将有效防止病死动物随意丢弃和流入市场等情况发生,同时保护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积极对上争取,加强湿地保护、水源涵养林项目建设。积极对上争取,拓宽筹资渠道,增加对水源地投入力度,实现保护与开发并重。将生态建设放在首要地位,加大湿地保护及水源涵养林项目建设力度。全面完成浑河流域英额河湿地项目,修建拦河闸、蓄沙池、设置拦污网、进行生物防护、打造生态湿地。同时以河道生态治理、自然修复为主,遵循防洪安全,最大限度的恢复河流的生态功能,开展水源地多条干流治理工程,根据河流有堤段、无堤段具体情况,在河道两侧实施生态带工程,栽植乔灌木;对沿河重点村屯段,设置围栏封育,防止群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放牧等行为。
在水源涵养方面,一是实施了严格的保护。对公益林禁止皆伐类采伐;天然林停止了商业性采伐;对一级、二级大伙房水源保护区以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以内的商品林禁止了皆伐类采伐;建立辽宁浑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禁止了林木采伐;规划红河谷国家森林公园,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封山禁牧,保护森林。对生态脆弱地段大力封山育林、封山禁牧,确保封育成林。三是大力培育森林后备资源。四是全力推进青山工程。三年以来,我县完成小开荒还林9.7万亩,完成坡地退耕还林3.5万亩,完成围栏封山育林720公里。五是强化资源管护。我县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了连续33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7.3万亩,防治率达80.22 %;开展了“春风”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全县林区治安趋于稳定。六是提高涵养水源能力。五年来我县总计完成国家森林抚育面积30万亩。
水源地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分区施策,切实做到保护有范围、经营讲科学、利用要合理,注重科学营林,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努力打造林业生态强县。全面清退“小开荒”和超坡耕地,大力封山育林,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保护水源区生态环境、涵养水源,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整体规划。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在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持续的自我发展能力,最终实现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幸福、文明和谐的新农村。由于水源地大多数农村没有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造成河流、水塘等水环境污染,是农村重大的安全隐患。为此要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提高整体规划意识。既要做好基础设施的建设,又要做好相应配套设施的实施。镇村全面安置垃圾箱,设立固定垃圾排放场,并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立环境监测站,完成生态安全防护工程,完成红透山、北杂木、湾甸子等重点乡镇居民区污水收集处理、管网河道治理项目。
5、合理规划,调整工业企业布局。工业企业发展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划定并科学合理利用工业园区,收集和集中处理工业企业的污染物,建设污水处理厂。在工业企业发展中,要严把项目审批关,狠抓减排工作,对于重污染企业予以关停,鼓励发展对水环境无污染、少污染的行业和产品,提倡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动工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农业进程。
6、加强饮用水源地防护工作。严格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和管理。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围通过设置围网、护栏、防护林等进行围挡建设,实行隔离防护。防止污染饮用水水源地行为发生,在饮用水水源地设置界碑、界桩、警示牌、宣传牌等明显警示标志,在饮用水水源地的重点部位安装摄像等电子监控系统实施,全天候电子眼监控。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关闭排污口,搬迁垃圾堆放场及规模化养殖场,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进行点源和非点源污染整治。通过生态农业建设、废物资源化、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取缔养殖等措施,防止农业、生活、畜禽(水产)养殖及公路、铁路等流动线源非点源污染。
7、加强饮用水源地潜在污染源摸排检查工作。常态化组织相关部门对可能影响大伙房水库水质的境外来水、库湾种植、尾矿流失、旅游开发和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等潜存危害进行摸排,对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登记在案。对水库控制流域中的工业污染源进行摸排,定期对企业排污口进行检查,重点加大对汞、氮、磷等有主要污染因素企业的检查,并将重点企业数据登记在案。对周边重点污染源进行摸排,特别加强对上游采矿企业进行检查并登记在案。对水库汇水区范围内农村面源污染进行摸排并登记在案。
8、加强环保立法、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并严格执行。十三五期间的新农村建设要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农村生活设施建设和治污费用的投入力度,建立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回收处理制度,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场、沼气池、化粪池等设施。建立完善的水污染监督机制,有关部门对水污染情况要及时上报,加强农村水源地监测和监管,针对水污染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监督、处罚措施,把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和乡镇企业的环保教育和有关知识培训,加大水源地保护宣传力度。大力加强全民环保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有效形式宣传、普及生态知识,强化生态环境意识,在提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提倡生态文明。加强对农民施用农药、化肥、节水灌溉等方面的科普教育。此外,还要重视中小学节水、保护水资源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学校是个很好的宣传载体和平台,通过学生的广泛宣传和示范,能影响到其他家庭成员的生活习惯,并提高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