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践与思考
本文作者:平凉市工商局工业园区分局 文秘网原创投稿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必然要求,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投资环境国际化的重大举措。201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先后实施了注册资本认缴、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重大改革,园区市场活力得到激发,市场主体呈现迅速增长态势。据统计, 2015年,辖区各类企业总数为455户,个体工商户2602户,与上年相比各类企业总数增速77.04%,个体工商户增速26.56%,2016年,各类企业总数达到644户,个体工商户3069户,与上年相比各类企业总数增速41.54%,个体工商户增速17.94%,创历史新高。
一、放宽市场准入,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在坚持改革步伐与中央步调一致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大胆放开,勇于突破,出台了“先照后证”并扩至外资鼓励类项目;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并扩至所有商事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别登记备案制度等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的改革措施,企业“放得开、办得好”,社会活力大大增强。一是激发了创业热情。2016年,新增私营企业175户,增速47.17%,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501户,与上年相比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数量分别增长47.17%、35.29%、19.07%。新设内资公司中,98%选择“零首付”出资设立,认缴注册资本高于100万元的占7成。改革激活了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改革的最大践行者和受益者。二是创业带动就业。按照2016年社会就业人数与新设主体量比来推算,新增就业岗位1480个。三是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从园区新设法人商事主体的数据看,第三产业占新设户数80%,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位列注册资本前五位。
二、强化部门职责,后续监管无缝对接。为防止改革后监管工作的“缺位”和“失位”,在放宽准入的同时,同步考虑后续监管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各许可监管部门职责,实现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一是进一步厘清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法确立各层级部门商事登记权力,并根据本部门保留的权力清单、部门下放的权力清单、部门的共性权力清单、部门承接上级下放的权力清单分门别类绘制各层级商事登记权力的运行流程,行使权力的条件、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通过权力清单入库、公开来方便群众监督。通过优化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等,全面实现“清权、减权、制权”目标。二是编制责任清单,提升商事登记效能。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明确各层级商事登记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重叠问题,理顺职责关系,清晰责任边界,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政务网站等新兴媒体,向社会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商事登记职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商事登记职责精细化管理,防止商事登记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提高商事登记服务效能。三是梳理问题清单,打通登记服务最后一公里。以问题为导向,破解商事登记制度落实中的困难,保障现行商事登记制度的有效落实。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工作实践、广泛征求等措施,收集、梳理、归纳现行商事登记制度缺陷、不足及登记服务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手段等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将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排序,向上级部门提交问题清单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及办法,为上级部门指导推动工作提供参考,实现信息共享,观点互促,问题化解的目标。
三、实施“三位一体”机制,强化企业信息公示。采取广泛宣传、分类培训、延伸服务即三位一体的落实措施,指导帮助企业开展企业信息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切实起到领航把向的作用。一是广泛宣传,扩大企业信息公示的社会知晓率。首先,巩固传统媒体阵地,系列报道企业信息公示条例。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把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做细做实。通过在报纸、电视、广播等主要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发布公告、开辟专栏、专题报道、领导专访等形式宣传《条例》、解读《条例》,实现传统媒体全覆盖。其次、升级改版门户网站,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利用门户网站着力打造不关门的办事服务大厅,办事指南、年报申办、企业公示、表格下载、在线咨询、合同范本等服务平台紧紧连着百姓需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在第一时间就可获悉商事登记的最新动态、最新规范、最新通知、最新提示、最新法律、最新咨询电话等多项服务内容。再次、利用新兴媒体,为企业信息公示精准导航。利用部门微博、微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手段,点对点地连接,详细解读,答疑解惑,让社会公众了解并参与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工作。二是实施分层分类培训,着力提高人员的指导能力。按照全员培训、全覆盖的目标和关口前移的要求,全力做好干部的分层分类培训,确保登记监管人员都能熟悉流程,对信息公示系统熟练操作,成为行家里手。自《条例》颁布后,针对一些市场主体对企业信息公示认知不清、理解不透、信息公示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各相关部门对已成立企业和新设立企业实施分类培训,积极开展法规政策辅导服务。三是“零距离”登记服务,释放商事登记改革红利。各企业登记注册部门在登记对外办事窗口发布年报公告、摆放办事指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登记改革提示单等资料,设置专门服务窗口,配备专用电脑,对外公布咨询电话。设置企业导办服务台,为企业提供免费上网服务,并指定专人现场指导企业正确填报相关信息,着力帮助市场主体做好信息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引导市场主体及时履行公示、年报义务,促进公众参与。
四、存在问题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系统地解决了注册难、投资难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通过商事登记改革使行政审批改革突破困局,开始形成良好的效应。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舆论宣传力度仍显不够,少数投资者设立公司存在随意性。商事登记改革工作的实施,进一步促发了业主的创业热情,但是通过与办事群众的交谈,发现少数群众对注册资本认缴制认识有误,在没有足够资金或没有经营项目、经营经验不足的情况下申办营业执照,且夸大认缴注册资本数额,约定的出资时间明显超出其合理范围,或者是故意延长出资缴纳期限。有些经营业主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又无法依照承诺,缴付注册资本,也无法开展经营,造成行政资源浪费,更有甚者出现了公司执照办好没几天就过来注销的 “回流”现象。
二是“先照后证”改革举措的落实,激发了企业活力,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与风险。因为不论前置还是后置,根本结果是一样的,都未能改变目前特殊经营项目需要进行许可审批的本质,企业在办理完商事登记后仍然需要办理相关审批项目。但是由于有些业主思想观念滞后,认为是否再办理后置审批已无所谓,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经营活动;或者是事前未咨询过许可部门导致后置许可办理不下来,以致抱着侥幸心理“抢跑”开业,从而导致违法经营率、违法现象的增多,这势必将会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三是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实现了“宽进”,但同时也造成后续市场监管压力迅速增大,如何有效的管理,这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实践探索,不能一蹴而就。由于受困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资源等仍未达到相关要求,目前我们的监管体系建立仍然是以条块分割的形式,牵头部门仍没有足够的力量在行政监管力量整合部门与社会监管力量,因此在后续监管方面有些问题仍难于解决。
四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从目前开展情况来看,不少企业在享受方便快捷的“一窗式”服务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麻烦。比如,企业领到“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时,仍被告知还需要单独的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给企业带来了不便。
五是有关部门认识不足,协调沟通力度不够。商事制度改革中仍存在不少部门将改革停留在最初阶段,认为商事制度改革不是本部门的事情,对此统筹力度不大,重视程度不够,措施落实不足。
五、意见建议
一是继续强化商事登记改革舆论宣传。一方面充分利用中心窗口这个平台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大型展板,开展“一对一”交流,特别是对认缴制、先照后证等关键政策作出正确解读,促使前来办事的群众对登记改革的相关内容有一个直观了解。另一方面继续利用多种媒介,向广大群众宣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宽进”利好政策,讲明、讲透放宽市场准入后企业承担的更多法律责任、更大的经营风险,形成社会认知度,引导群众在办理执照时能理性的判断自身情况、据实办照、依法经营。
二是加快部门协同联动,凝聚推进改革的合力。针对各个部门改革认识不到位、推进不统一、工作不协调的现状,建议在政府层面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订落实改革的配套方案,明确各个部门的改革推进任务,协调各个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从而形成改革合力,使改革切实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公信系统,有效减少监管疏漏。改革的实施依托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完善,要尽快实现信息实时导入和共享功能,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监管疏漏,为“严管”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创新监管模式,积极打造强有效市场监管格局。 加快转变监管方式。坚持专业化监管与参与式监督相结合,借助社区、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专家的力量,更多地、更积极地融入和参与社会管理,同时有效借助其他行政部门的资源和力量,与本部门的监管形成有效统筹,形成联动式监管模式;建立权责一致、审批与监管相统一的后续监管机制。形成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审批许可、谁监管”的原则,明晰各个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无论是否需要许可,无论是否领取营业执照,都必须按行业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管,并承担因监管不到位而引致的相关后果,确保市场主体“进得来,管得住,管得好”;加强基层力量投入。将“人、才、物”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的监管力量配备,确保基层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市场监管工作上。同时加强对基层一线队伍的业务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商事登记改革后新的监管需求;完善举报机制,设立有奖举报机制,激发公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建立定期向社会发布信息公示制度和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增加违法成本,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曝光,不断加大媒体对违法经营行为的干预力度,引起社会关注,达到震慑作用,从而有效减少市场上的违法经营行为。
五是做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反馈、完善等后续工作。
因商事制度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应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回访,并及时总结和上报,形成有效的上传下达机制。另外通过召开研讨会议的方式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市场主体,引导其办理相关业务,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让改革红利得以彻底释放,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创业热情得以进一步激发,让社会市场经济得以迅速发展。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