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工作改革的通知第2页
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当事人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以及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进行监督检查,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情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进行考核。区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察。区审计局负责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以及政府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各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新事物,需要逐步建立一系列配套法规制度来保证实施,并且要和其他改革协调配合、互相促进。更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使我区的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