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治超护路百日会战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关于加强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联合治超护路百日会战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及指导思想
2014年9月以来,
根据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州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近期督查发现,全州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发生反弹,个别县市对治超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足,没有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工作松懈,治理力度不够;货车超限超载现象较为突出,“马槽车”反弹现象较突出;重点源头企业监管未真正落实到位,部分监管或巡管流于形式;联合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依法依规打击不到位。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是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保护路桥、关爱生命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久久为功。
联合治超护路百日会战活动以“爱路敬业、依法护路、保障路权、畅行湘西”为主题,突出“车、货、人、规”四个关键,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坚持“马槽车”一律切割到位、超限超载货物一律卸载,违法违规运输行为一律处罚处理到位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部署,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档,实现全覆盖,为常态化、长效化治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严防死守源头企业关口。治超各责任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采取包片、驻点负责的方式,对源头企业实施24小时不间断管控,对违规装载车辆,一律责令整改到位,严格禁止超限车辆上路行驶,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二)超限检测站严格卸载处罚到位。以超限检测站为依托,按照国家有关治超新规全面落实交警、路政联合派驻和处罚记分制度,严格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按照职责分工、规定流程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行处罚、记分,集中查处三轴及以上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的违法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到位、处罚到位,切实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
(三)大力开展路面流动执法。组建流动治超联合执法队伍,负责动态巡查治超,移动检测车坚持不间断上路巡检,保持路面治超的高压态势。交警和城管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加强城区管控;交警和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管控;交警和农机部门、乡镇(街道)联合执法,加强农村公路管控。
(四)严厉打击恶意超载、暴力抗法行为。各县市区组织公安等专门力量,及时对恶意超载、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五)狠抓督查督办。定期组织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查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追责。
三、实施步骤
联合治超护路百日会战活动从5月24日起到8月30日止,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4日-6月20日)
1、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公路[2018]62号)、十种失信行为等。
2、具体安排:一是县市区要制定联合治超护路百日活动实施方案。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治超知晓度和参与度:①5月24日集中组织举行全州联合治超护路百日会战活动启动仪式。②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治超宣传走进企业、走近司机等活动;③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采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土家三棒鼓和快板等群众喜问乐见的方式在繁华地段、墟场进行集中宣传;④利用电子显示屏、人行天桥等人员密集场所发布爱路护路治超宣传标语全天候滚动宣传;⑤利用车载扩音设备开展移动宣传;⑥走进学校、乡镇、村社区开展定点宣传;⑦喷写爱路护路标语和公布投诉报警电话开展警示宣传。
3、要坚持治超护路宣传与打击相结合,设立“双超”曝光台,依法建立举报奖励和“黑名单”制度,使遏制超限超载行为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集中治理阶段(6月21日-7月20日)
全州统一组织1次联合治超护路集中整治行动,抽调县市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行动,集中打击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治理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即马槽车一律切割到位,超限超载货物一律卸载,违法违规运输行为一律处罚处理到位,确保动真碰硬,取得实效。
(三)巩固成果阶段(7月21日-8月20日)
落实治超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治超成果。一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全州治超工作全面推广常态长效机制,将治超执法职能依法授权委托给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实现治超工作全覆盖;建立完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各县市区要将联合治超护路百日会战活动与“美丽湘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国家有关治超新规,超限检测站和移动检测车流动检查全面推广路警联合驻站执法机制,形成执法、管理、问责追责等环节无缝对接、功能完备的治超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治超违法信息抄告、“一超四究”、黑名单等制度,严防超限超载车辆进出站场,切实巩固好源头治超成果,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反弹。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无牌无证和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的整治工作。三是搞好“两个保障”。一方面要落实人员保障,建立起检查督查考核、站点联合执法、流动移动检查检测执法、源头监管巡管等四支队伍,另一方面要落实经费保障,治超工作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四)总结阶段(8月21日-8月30日)
严格按照治超工作考核办法进行检查考核。活动结束后,州组织进行综合检查并全面总结,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对治超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参加年度交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取消其年度目标管理奖金分配资格;取消其县市区分管负责人、治超办主任、交通局长、公路局长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全州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全州联合治超护路百日会战活动由州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州治超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州治超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协调组织县市之间的交叉执法行动。各县市区治超办具体负责做好本辖区内联合治超护路百日会战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州组织四个督查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州、县市区都要积极为治超联合护路百日会战活动提供人员、资金和车辆等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增强政府治超责任主体意识,加强联合治超护路百日会战活动的组织领导,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科学研判,合理部署,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要加大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州、县市区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治超法定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认真整改落实,狠抓督查督办,确保抓出成效。
(三)要强化联合治超护路百日活动宣传。加强联合治超百日活动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违法违规超限运输的驾驶员、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进行媒体曝光。要加强联合治超百日活动动态信息、统计数据、工作总结等报送工作,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动态信息支撑。
(四)要加强治超执法人员培训。加大对治超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治超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安全执法、廉政执法。
(五)要努力保证治超执法人员安全。公路路政部门加强与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协作,实行联合执法,并在检查站点设立了超限检查、限速等警示标志牌,限制过往车辆速度;夜间配备了指挥灯、反光背心等安全设备,遇到货运车辆强行冲闯关,禁止拦截和追赶,确保一线治超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