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村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依法治省纲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和**镇依法治镇的各项工作,夯实法治**建设坚实基础,推进依法治镇工作落地生根,营造全镇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和谐稳定法治环境,根据《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关于印发〈**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组办〔**〕24号)精神和我镇依法治理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和《**省依法治省纲要》、《**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和《**镇依法治镇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和确定的目标任务,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示范创建活动,引领推动全镇依法治村工作全面扎实开展。
二、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近期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把握方向、创造环境、广泛发动、扎实推进。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有部署、有标准、有督查、有总结,抓出实效。
三、示范带动,全面推进
(一)突出重点。将**镇古桥村作为依法治村重点示范创建村,通过抓试点,抓重点,探索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为示范创建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创建。在重点示范创建基础上,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实行以点带面,在各村(社区)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实现法治建设在全镇各村(社区)落地生根,充分发展,全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为加强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镇成立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副镇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镇属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全面开展、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各村(社区)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积极抓好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积极探索创建活动的形式、途径和经验,切实把示范创建工作抓紧、抓实,突出成效。
五、认真督查,总结提升
镇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依法治村(社区)活动的指导督查工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干部依法履职、群众依法参与等具体工作积极有效开展。镇依法治村(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将在**年12月底对示范创建村的创建工作进行开展视察,对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走过场或消极对待的部门、村社区,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2015年3月底前将组织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单位的工作指导,鼓励和支持基层提出创新性举措,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措施,解决困难。要对基层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易复制的经验性做法,带动全镇的依法治村(社区)工作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