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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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交通厅关于2016年春运工作的部署,为全力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确保春运安全平稳有序,结合我市春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xxxx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平安春运为
目的,将春运工作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载体,按照 “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早动员、早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完成各项春运任务,让人民群众平安回家,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时间安排
2016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2016年春运工作,我局决定成立201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 员: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各相关运输企业、行业协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xxxx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相关科室(大队)、市港航管理处抽调。陆上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客运,水上办公室设在市港航管理处; 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xxxx。具体负责春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我市春运工作,及时收集、汇报、传达春运工作信息,处理应急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道路水运现场协调小组
1、成立xxxx地区道路春运工作运力调派现场协调小组。由运管处牵头,会同省道路运输协会、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客运站、相关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成立现场协调小组,在省道路运输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协调和统筹我市班线客运(重点省际客运)高峰期的运力周转、车辆调派、服务保障等工作。
2、成立xxxx地区水路春运工作运力调派现场协调小组。由市港航管理处牵头,会同相关水路旅客运输企业,成立现场协调小组,在省港航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协调和统筹高峰期我市水上运力周转。深入港口协调和指导港航企业执行有关运输、装卸规定,做到合理配载,防止超载滥载。继续督促和帮助乡(镇)政府落实乡镇渡口泊船安全监管。
(二)加强客货运输组织,保障百姓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顺畅。
1、统筹运力,切实做好运力组织。
运管处要研究分析各班线路运力结构、客流流量和流向特点,科学预测运力需求,统筹运力安排,建立应急运力数据库。各相关客运企业要按照省道路运输局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员及相关信息报送运管处,列入应急车辆数据库。参加市县班线应急加班的,报送运管处备案;参加市县际定线旅游应急加班的,先报运管处做出审查意见后报省道路运输局,由管理公司列入应急车辆数据库;参加省际班线应急加班的,除将符合省际加班条件的车辆、驾驶员等信息报运管处并逐级报省道路运输局审核备案外,如需在异地参加省际加班的,还需将已通过运管处及省道路运输局核准后的车辆、驾驶员信息报客源所在地运管机构备案。
市港航管理处要认真总结春运期间的客流变化规律,提前调查预测旅客的流量、流时、流向,根据客流变化及时调配运力数量和班次密度,及时增开船,确保运力充足、调配合理。
2、加强公交、出租行业管理,及时疏运旅客。
运管处要在节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公交、出租运力保障的通知,就节日期间公交出租运力安排、发班时间、安全营运、文明驾驶、服务质量、收费票据等提出要求,并拟定“元宵节”等重大活动的公交组织计划,保障市民出行的需求;执法支队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公交出租市场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媒体曝光的焦点问题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将机场、车站、码头列为重点监管部位,不断净化和规范市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受理并查处各类投诉事件,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公交出租客运企业要结合行业的特点强化驾驶员教育,继续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驾驶,守法经营,礼貌待客,优质服务,同时要加大管理力度,经常派出管理人员到客源集散地,遏制驾驶员利用节日欺客、宰客、拒载、甩客、不打表经营和擅自涨价的行为,弘扬行业正气,营造节日和谐氛围。
3、严格包车客运管理。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工作的通知》(琼交运管〔2014〕495号)要求,一是 切实加强包车客运标志标牌的信息化备案审核,认真审查包车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对包车实际运营情况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开展抽检核查;二是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点、学校等旅游包车集中地点的监督、巡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包车客运标志注明事项运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信息中心要对包车客运车辆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向市运管处和执法支队通报违规车辆信息。
4、加强绿色通道运政管理。
运管处要加强绿色通道值班,确保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保障节日生活物资和重要物资运输。
(三)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
1、遵守应急调派制度,严格调派车辆程序。
市运管处要坚持原则,严格按调派程序,公平、公开、公正调派应急加班车辆。一是严把参加应急加班车辆准入关;二是严格审查参加应急加班的车辆;三是规范应急加班管理;四是完善应急加班登记制度。
2、做好春运期间琼州海峡应急疏运工作。
市港航处要及时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妥善处置春运期间秀英港、粤海铁南港码头的滞港旅客与车辆。一是加大过海船只保障,严格落实疏运以客为先的原则;二是加强对港航企业的监管,配合港口企业维护旅客候船秩序,保障旅客候船安全;三是加大查堵危险品货物违规登船力度;四是规范值班管理制度,及时报告情况。
3、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车辆、船只分流疏导,对车站、码头长时间滞留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四)加强运输安全管理,保障春运安全高效。
各港口企业要对各种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保证所有硬件设备在春运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要做好客船发船前的安全例检工作,严格按照船的载客定额售票和检票,要坚决杜绝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进站上船,严禁超载客船出港,切实履行危险品查堵的主体责任。加强车辆、货物装卸和船舶靠泊的安全管理,确保港口作业安全有序。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和省运输局有关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全力做好道路运输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和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
2、加强对驾驶员教育与管理。春运前,各道路运输企业要组织对驾驶员进行一次以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为内容的教育培训,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对驾驶员的违法驾驶、交通事故、服务质量、安全运营、安全操作等进行考评,对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被吊销的驾驶员要及时调离岗位或辞退;建立安全告诫制度和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制度,按规定配备足额驾驶员,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要特别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把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关。
3、开展春运车辆大检查。各道路运输企业要迅速组织力量对营运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隐患,恢复车辆技术性能;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应急门、应急窗等设施设备的可靠性、灵活性、有效性,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要及时修复,禁止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春运;要抓紧所属车辆的年审和今年第一季度二保,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参加营运。
4、加大营运车辆的监管力度。省际班线经营企业要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监控,密切注意线路沿途气候、路况变化,落实凌晨2:00-5:00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防止客车载客、超载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要大力宣传安全出行和乘坐超载车的危害,在营运客车上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强化旅客特别是农民工自我保护和交通安全意识;要落实3G视频监控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车辆实行实时监管,对超时、超速驾驶等行为要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并登记备查;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强制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的规定;客运经营企业要加强对营运客车的安全例检,未经安检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安排营运;要合理安排驾驶员换班轮休,保障驾驶员有充足的时间休息;在雨雾等恶劣天气行车时要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交通事故。
5、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站内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三品”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停靠站点发售客票和检票,对因客运站超售客票造成超载的,要依法严肃处罚客运站;要按照《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例检工作,严禁未经安全例检或安检不合格、未配备安全带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发班;车辆报班时要认真审查车辆安检情况、车辆行车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车辆出站要严格核查载客人数,完善签名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客运站还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客流高峰期组织指挥小组,指定专人对接应急加班车辆,强化站内和站前广场管理,划定专门区域进行流水发班,落实安检、售票、旅客引导和秩序维护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旅客在车站停留事件。
6、运管处要在春运期间组织对辖区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要勒令停业整顿,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要及时收回营运牌证。
(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春运秩序。
春运期间,执法支队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确保春运工作规范有序。
1、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并查处经营者与旅客的投诉,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2、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车辆(特别是长途班线“黑车”、旅游“黑车”)、套牌车辆、异地经营车辆、未经经营管理公司调派的旅游车等违法经营行为。
3、坚决查处营运客车车站外揽客、不进站经营、超员超载和旅游车、长途班线车、出租车经营的坑客、宰客等行为;对客车超员的,要采取接驳的措施进行分流,接驳的费用由当事人(企业)承担。
4、强化公交出租市场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媒体曝光的焦点问题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将机场、车站、码头列为重点监管部位,不断净化和规范市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查处违规经营行为,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5、要在春运高峰期派出稽查人员维护客运站站内及站前广场旅客乘车秩序,维护好包括车辆进出站口、出租车通道、广场发班场地等周边环境交通秩序。
6、加大对车站、港口周边黑售票点的查处力度,巩固去年的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
7、严厉打击xxxx港水域的供水(油)船违规行为,维持港池运输秩序。
8、加强港口经营市场的监管,规范港口企业经营行为,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9、配合港口企业做好涉嫌夹带危险品(含废旧电瓶等)车辆的查处。
10、积极配合物价部门,严格执行《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查处各类乱收费、乱涨价的行为。
(六)做好行业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运管处、执法支队、市港航管理处及各相关运输企业要时刻关注行业动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解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理行业问题,积极化解行业矛盾,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逐级上报,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行业的和谐稳定。
(七)做好春运统计工作。
春运期间,各相关运输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填报 2016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 ,指定专人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一天的统计数据上报。道路运输统计工作由市运管处负责。水路方面统计工作由市港航管理处按要求收集上报。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春运工作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是开年的重点工作。各相关单位和道路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安全春运工作。要成立春运工作小组,制定春运工作方案,落实运输组织、安全监管、节日值班、领导带班、应急保障、信息报送等工作,全力做好春运工作。
(二)公平合理,严格把关。在应急加班车辆审查时要严格标准,把好车辆准入关,在安排车辆加班时要公平合理,
(三)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各单位要按照春运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做到春运工作一盘棋,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同时要依时上报运力、运量、应急加班等信息。
(四)春运期间,市运管处和市港航处每天需报送道路和水路春运信息。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春运总结于2014年3月17日前报局运输处邮箱,以便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