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镇相关单位:
根据xxxx选《关于做好全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全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xxxx底全面完成。为切实做好组织工作,保障我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县委部署要求,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依法选举、保证农民群众的意愿,选举产生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统筹做好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妇女代表会,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更具活力、更具人文,更为宜居的美丽青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及范围
全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5年3月1日开始,到2015年5月底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两办法”)的规定和市、县统一要求,我镇22个村民委员会都必须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三、目标要求
(一)精简村干部职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村民委员会一般设3人;人口在1000至3000人的村,设3至5人,各村要严格按照职数设置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积极推行村“两委会”干部“交叉任职”。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整体部署、通盘考虑。各村要注意从现任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乡村医生教师、乡镇企业员工、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中挖掘选用;从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大学生村官等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重点培养选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减少干部职数。通过“两委会”换届,力争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和村民委员会中党员所占比例高于上届。
(三)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重视选拔思想解放、愿意服务群众、有一技之长的农村优秀青年、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通过换届,力争使村民委员会成员中50岁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分别比上届有所提高。同时,要保证每个村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
(四)严格依法办事。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一法两办法”组织实施,做到“五统一”:即统一选举步骤、统一选举程序、统一选票式样、统一对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省民政厅印制的《当选证书》、统一建档立卷。要严格按照直接提名、差额选举、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和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的组织程序进行选举。
四、人选条件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把握好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选拔推荐条件。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在村民中有较高威信;
(三)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民主意识强,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
(四)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
(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制定本村选举办法时,可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三)3年来(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土地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经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五)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以及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
(六)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
(七)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没有群众威信的;
(八)不能履职或丧失行为能力、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条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单纯强调“能人”标准,新选任的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要能够长期驻村,杜绝“走读”现象。
五、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乡镇负责,驻镇单位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镇上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各村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整个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5日)。主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选举程序、时间要求和组织领导;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专栏、标语、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动员;三是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审计工作。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对村务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尤其对灾后重建和救灾款物发放及使用情况要及时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问题意见较多的村,镇上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专项审计,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换届选举前;四是培训选举工作骨干。镇上对派驻各村指导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选举骨干进行培训,以提高认识,熟悉程序,增强民主法制观念。
(二) 选举阶段(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5月7日)。主要做好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推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 3月16日至3月23日)。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由村民小组长召集和主持本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把遵纪守法,能够代表、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推选出来。各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 至少应有1名妇女参加,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 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所缺名额可按推选时的得票, 以得票多者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立即发布公告, 并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二是制定好村选举办法 ( 3月24日至3月31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提前协助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好村选举办法, 在选举办法中明确村民委员会班子的职数、候选人的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选举程序等, 交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执行。三是搞好选民登记 ( 4月1日至4月10日)。所有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 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核和确认, 做到不错登、重登、漏登。对特殊情况选民的登记和资格认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所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即4月15日前)张榜公示, 授受群众监督。村民对选民名单核对无误并无异议后,填发选民证。四是搞好候选人提名 (4月11日至4月30日 )。提名推荐候选人要采取填写提名表的形式,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简单地用口头形式提名推荐, 或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确保选民的直接提名权。在提名候选人时,要引导村民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受到群众拥护的人提名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提名采取有选举权的村民一人一票提名的方式,由村选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进行预选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7日前,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依法确定的正式候选人,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者变更。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选举前,应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五是依法按程序召开选举大会,组织选民投票选举(2015年5月1日至5月7日)。全镇选举日统一为2015年5月6日。召开选举大会, 组织选民投票是整个换届选举的关键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要在选举日将村民委员会印章交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封存保管。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当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印章交付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镇政府将在各村投票选举时派出指导组, 现场指导选举大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5日前(即5月1日前)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填写选票, 制作票箱, 确定和培训选举大会工作人员,布置投票会场,设立秘密划票间。选举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选举大会,设立中心会场,在选举日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投票时要检验委托书。每个投票站应当有3名以上监票人员。选举大会应当通过本次大会的选举规程。推选监、计票人员。 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计票人员。选举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会场应当设立秘密划票处和代填处,要引导选民到秘密划票间划票, 自己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其他选民或在代填处代写, 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投票时要组织选民有秩序的投票。投票结束后, 应在选民的监督下公开唱票、公开计票。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 选举有效;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的“双过半”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参加选举大会并亲自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并以书面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由镇人民政府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选举结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报告单分别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在15日内进行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推选, 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倡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所在村民小组的村民小组长, 村民代表按每5至15户推选一人 , 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不得兼任村民代表。
( 三 ) 总结验收阶段 (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20日) 。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选举工作基本结束后,镇上将采取自查与上级检查,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及时完成工作总结。二是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两次以上选举不成功或因问题突出未能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的村,镇政府将落实领导和专人负责,制定解决方案, 选派得力干部帮助工作,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并妥善处理有关信访案件,做好稳定工作。三是搞好新老班子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产生后,在镇政府的监督下, 在10日之内组织上届村民委员会班子及时向新班子移交工作和办公设施。四是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要在上届班子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届村民委员会班子的任期目标和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带领和引导农民群众为建设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农村做出贡献。
六、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民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委员3至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及时进行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前,要组织村民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民主测评,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差的不得连选连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党组织征求各村民小组意见后提出,有选举权的村民10人以上或者村民代表3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提出候选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以得票多的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七、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时间集中、任务繁重, 各村党支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操作,精心组织, 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 一 ) 建立工作机构 , 切实加强领导。一是镇上成立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好全镇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建立领导分片、干部包村包抓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情况通报制度。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
( 二 ) 加强教育培训, 正确引导群众。重点对镇上派驻各村的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 使他们牢牢把握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熟悉换届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 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操作水平。全面推行镇党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要通过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换届选举工作和自己的权利义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 三 ) 加强指导监督,认真组织实施。各村指导组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查。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各工作指导组要及时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 、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 要加大指导力度,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推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步骤进行。
( 四 )严格依法办事,查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 (2020) 59号) 精神,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查处工作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选举违法违规行为。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 必要时提请县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进行调查认定。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 要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 五 ) 落实保障措施,完成新老交接。换届选举结束后,各村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抓好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同时,要认真做好离职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好他们的困难问题,顺利完成新老班子交接,确保全镇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