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主干2016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和激发我镇农村干部特别是农村主干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对象
全镇所有农村村级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二、考核时间
2016年1月1日——1月15日
三、考核主要内容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德,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政治态度、思想品质、理论学习。以及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掌握基本理论、把握政策水平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组织领导能力。重点看在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农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党建服务民生工程、创先争优和解放思想等工作中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开拓创新和业务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对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能力。
勤,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看事业心、责任感与永济的科学、迅速发展是否相适应,思想观念是否得到了解放,是否求真务实、勤奋敬业。重点查看干部落实日志,调查研究,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工作实绩。看履行本年度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重点工作情况,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复杂问题和注重长远建设情况。重点考核在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农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党建服务民生工程、创先争优等重点工程、中心工作中的现实表现,有何建树。着重看各项工作的总体发展情况,看其在重大问题上的科学决策水平。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看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严于律己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在市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由镇党委组建考核组会同村级党组织组织实施。
1、召开述职大会。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村主干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述职述廉报告。召开会议,村主干分别代表“两委”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
参加年度考核会议人员的范围是: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村“两委”成员,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进行民主测评。
组织参加考核大会的全体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要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前,考核组要组织参与考核的人员认真学习评价要点和填表要求,对理解不清的,要做好解释和说明。测评结束后,要做好汇总。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是: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村“两委”成员,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3、个别座谈。
通过与熟悉、了解情况的人员谈话,掌握农村主干2015年度各种情况,谈话内容以考核内容为主。谈话中,考核组要注意谈话方式,引导参加谈话的人员积极反映情况,提出问题,重点了解掌握农村主干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作风以及与领导班子的团结情况、干群关系情况等。谈话情况由考核组负责梳理,汇总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科。
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是: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的人员一般不少于20人。
4、实地查看。
查阅被考核人的工作日志、工作总结、调研文稿等资料,检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及为群众所办的实事。
5、综合评价,确定等次。
根据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和实地查看等情况,联系所在村工作基础、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先由考核组对农村主干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镇党委根据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及时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其中镇确定的优秀等次人数不能超过农村干部总数的15%。正在受到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或处理的,考核等次的确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1)优秀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全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组织领导能力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④工作实绩突出;⑤清正廉洁。
(2)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④工作实绩比较突出;⑤能做到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弱;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4)不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②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岗位;③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④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⑤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⑥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⑦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的;⑧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
6、整理反馈。
考核组将考核有关情况整理、归纳、汇总后,将农村主干民主测评情况和实地查看情况,特别是个别座谈中了解的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由考核组向被考核对象进行反馈。反馈意见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提出问题,更要提出努力方向。
7、总结汇报。
镇党委在认真听取派出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考核组情况,写出专题考核汇报材料,于2016年1月18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科。同时,各支部于2016年1月15日前分类交回以下资料:①个人述职述廉报告;②专题考核汇报;③民主测评汇总表;④年度考核登记表;⑤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⑥其他有关资料。
五、考核结果运用
村主干年度考核测评情况,由市委组织部、镇党委存入村主干考核工作档案,并加强综合运用。镇党委把年度考核测评情况作为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实绩突出、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村主干,要进行宣传、表彰,并按规定在岗位报酬基础上上浮15%(即每人每年900元)进行奖励;对村主干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优秀和称职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的,应当进行诫勉谈话或工作调整;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或罢免等组织处理。
镇党委在做好农村主干年终考核的同时,要参照农村主干年终考核方案,认真做好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的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