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行为,消除校车及校车运营线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校车安全事故,提高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决定开展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排查整改时间。xxxx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围
1.未纳入统一管理的接送学生车辆情况。
2.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配备情况。
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查校车车况。非专用校车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xxxx2)》要求,是否按要求改装合格,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是否配备灭火器、逃生锤、医药箱、gps监控系统;是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合格;是否有标明本校车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标牌核发单位、有效期等事项的校车标牌。
2.查校车保险。校车是否按要求购买了交强险、承运险、座位险等险种;保险是否过期。
3.查校车驾驶员资质。校车驾驶员是否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是否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年龄是否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查校车照管员配备。是否配备照管人员全程照管学生;是否有学生(幼儿)乘车台账;是否与家长办理了学生交接手续。
5.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6.取缔黑校车。集中清理整治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查处取缔“三无”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车、报废车、违规加座改装车、机动三轮车等类型的接送学生车辆。
二、校车运营线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排查整改时间。xxxx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围。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营线路,含县道、镇(乡)村道路。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查校车运营道路状况。校车运营线路中是否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窄路、窄桥等危险路段;道路状况是否达到校车通行条件;是否合理设置了限速标志、标线等。
2.查防护设施建设。校车运营线路中是否规范设置了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是否存在破损、缺漏;在危险路段是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等。
3.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是否规范,学校门前道路两侧警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是否设置规范、完善;是否在学校周边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校门口及周边路口,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安排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执勤,指挥疏导交通。
三、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
(二)培训时间。xxxx年8月12日以前。
(三)培训地点。县校车服务公司(湖南石门通达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四)培训内容
1.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
4.《常德市校车标牌核发和校车驾驶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内容;
5.《常德市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
6.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7.其他相关交通安全业务知识。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镇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以副书记彭帅同志为组长,杨志刚、徐进清、王伟、伍玉强、胡光文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心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向李双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安监站、交警中队、交管站、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由交警中队牵头,交管站、中心学校、各村居委员会(农林场)配合。交警中队负责排查校车车况、保险、驾驶员资质;交警中队、交管站联合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黑校车;中心学校负责提供校车管理台账明细,排查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车照管员配备履职情况。
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由交警中队牵头,镇中心学校、镇交管站配合。镇校车服务公司通知所有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和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参加培训,做到“不漏一名校车驾驶员、不漏一名随车照管员、不漏一名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要严肃培训纪律,严格实行登记点名考勤制度,组织好培训考试。参训人员要按时认真参加培训,做好听课笔记。
校车运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由镇交管站牵头,交警中队、中心学校、各村居委员会(农林场)配合。交管站、中心学校负责排查原有校车运营线路审批情况;线路设置是否合理;中心学校负责提供校车运营线路台账明细;交管站、交警中队负责排查校车运营道路状况、校车站点建设、防护设施建设、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
2.严格排查,加强整治。各村居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开展拉网式安全排查,坚决做到“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对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及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要严格依法处理;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对未取得办学资质的幼儿园要及时关停。要对辖区内所有校车运营线路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立即开展拉网式安全排查,坚决做到“不漏一条线路、不漏一个隐患”。对未经审批的校车运营线路,禁止校车运营;对设置不合理的校车运营线路要及时调配,重新合理设置;对不按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与道路或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联系,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对校车确实无法避开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要按照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能够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不能解决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向镇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各村居委员会和交管站要如实填写《xxxx年校车运营线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各村居委员会和交警中队要如实填写《xxxx年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相关表格于8月12日前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将情况汇总后予以通报
3.强化督导,严肃追责。镇安监站、交警大队、交管站、中心学校等职能部门和村居委员会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健全完善奖惩、约谈诫勉、挂牌督办、渎职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镇安委办将于8月下旬对此次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校车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严肃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