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文明县城和巩固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充分调动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工人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创建工作,在工人中形成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决定于2015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最美环卫工人”等四项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元月下旬至12月底,2016年1月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二、活动机构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最美环卫工人”等四项评选表彰活动,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向慎敏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工会主席
副组长:全志县环卫所所长
段连河县环卫所书记
成 员:张鸿、宋代富、熊本华、罗波、杨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最美环卫工人”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调动一线环卫工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引导广大市民更加尊重环卫工人、更加关爱“城市美容师”,让环卫工人更加体面的工作、更加体面的劳动。(评选名额:名)
(二)开展“最美保洁员”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调动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引导社区居民尊重保洁员,让保洁员在社区更加体面的开展保洁工作。(评选名额:名)
(三) 开展“文明岗位标兵”评选表彰活动。促进全所干部职工诚信守法、爱岗敬业、文明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为实现文明县城创建目标,打造美丽和谐新**做出积极贡献。(评选名额:文明岗位标兵个)
(四) 开展“先进班组”评选表彰活动。为充分发扬路段成员之间团结友爱,集体荣誉感,优良的工作作风,不断形成一种团结和谐的氛围。(评选名额:先进班组个)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5年1-3月)。宣传发动工作贯穿全年。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广大环卫工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干出一流成绩,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努力在全所范围内掀起新一轮“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
(二)组织评选(2015年4月—2016年1月)。要认真总结评选活动的先进经验,精心推选出一批先进典型,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于2016年1月15日前向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审核,最终确定表彰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总结表彰(2016年1月)。结合全所年度工作表彰会议,隆重表彰“最美环卫工人”等四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先进集体奖300元,先进个人奖200元。要把开展“评先”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制度化安排,每年定期组织评选表彰,树立全所范围内的服务标杆。
五、评选标准
(一)最美环卫工人:
1、热爱环卫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勤奋工作,文明服务,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在环卫一线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有熟练的操作技能,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4、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团结同事,发扬互助友爱精神。
(二)最美保洁员:
1、对工作尽职尽责,能经常性地对辖区居民进行卫生保洁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卫生保洁意识。
2、按时收集规定范围居民的生活垃圾,并将所收集的生活垃圾集中到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对所负责辖区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留卫生死角和卫生盲区,路面保持清洁,无杂物、无垃圾。
4、负责责任区内的垃圾桶能及时清理,垃圾不外溢,并保证公共场所的垃圾桶外表干净,无居民投诉。
(三)文明岗位标兵:
1、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有良好的威信。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工作尽职尽责,求实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业务水平在本行业拔尖。
3、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优秀,富有创新精神,无任何责任事故。
4、言行举止文明,服务优质,接待服务对象热情耐心,无冷硬粗硬、坑蒙欺诈等不良作风和行为,市民满意度高。
5、讲究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公共环境,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设施,助人为乐。
(四)先进班组:
1、路段成员之间团结友爱,集体荣誉感强,工作作风优良。
2、路段在每次州同建同治检查工作中完成较好,没有被扣分,为单位争取较多荣誉。
3、遵守所各项制度和纪律,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最美环卫工人”等四项评选表彰活动,要相应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要做好活动方案,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二)严格评选标准。在评选活动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突出一线,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使人感到可敬、可信、可亲、可学,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最美环卫工人”等四项评选表彰活动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广大民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