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2016植树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各村委会、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北流市绿化委通知精神,加快我镇春季植树造林的步伐,迅速掀起我镇的植树造林高潮,经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山围镇xxxx年“大种树”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挥部
指挥长:xxxx
副指挥长:xxxx
成 员:xxxx
下设办公室:
主任:xxxx
成员:xxxx
二、明确目标任务
我镇xxxx年绿“大种树”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计划任务如下:
1、绿色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城镇、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主要河流和风景区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地绿化任务。
2、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绿化:河道防洪堤,种植乔木绿化大苗300株以上。
3、山上造林任务:迹地更新:8.5公顷。
4、全民义务植树:3.6万株
5、义务植树基地:50亩以上
三、要求:
1、在县道、江河两岸、库区周围的宜林荒山、荒地里由政府、机关单位、居委会建立一个不少于50亩,村委会不少于10亩的义务植树示范点。
2、洛湛铁路沿线的可视一面坡荒山荒地由所在村全部种上适宜树木。
3、时间要求
我镇的集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安排在3月份。各村要及时组织广大适龄群众做好义务植树工作,并于3月25日前把各村的义务植树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植树树种、面积或株数等报到政府办。
四、措施办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坚持实行各级领导带头参与的义务植树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植树造林,充分认识植树造林是改善生态环境,有益当代,造福子孙的伟大事业。
2、认真组织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实施细则》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今年确定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植树5株。
3、资金安排:镇财政安排绿满“大种树”和全民义务植树的大部分资金,不足部分由各村自筹。
4、加强督促检查。办公室要及时组织督查组深入各村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大种树”和全民义务植树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