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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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xx大精神,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让更多的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中共xxxx县县委、xx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的意见》(xxxx发〔xxxx〕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是农民。实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提升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事关全镇发展的大局,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推动全镇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xxxx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xxxx大明确要求,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实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既能扩大内需,又可节约社会资源、统筹城乡发展,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效措施。
(二)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提升广大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实施小城镇建设,鼓励乡镇驻地社区化,引导农民群众到乡镇驻地居住,可以直接让农民群众过上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民代代建房的习俗,节省农民建房成本,减少房屋建设用地,有利于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生产,提高规模效益,为农民群众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引导农民群众集中居住,配套建设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可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变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三)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加快全镇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镇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土地需求刚性增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保护耕地任务日益加重,保障发展的压力很大。土地问题成为制约我镇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实施建新拆旧,集约节约用地,既能提供大量项目建设用地,又能有效保护现有耕地,推动全镇经济发展。
因此,各管区、各村庄、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镇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要求,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加快推进,切实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城镇建设,推动我镇城镇化和农村新居建设步伐,我镇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以乡镇驻地开发改造为重点,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核心,全力打造城镇化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新局面。
今年镇驻地建设目标任务:以黄二村为重点,由镇民发主任具体负责,年底前彻底完成。拆迁任务不低于70亩,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目标任务:从今年开始,每个管区都要启动农村新居建设,利用两年时间建成一个较大规模(服务半径4公里左右,户数1500户左右,人口5000人左右)的农村社区;xxxx、xxxx4年,每个管区至少拆迁150亩、节约土地指标100亩以上。xxxx年完成两年任务的一半,即至少拆迁75亩、节约土地指标50亩。
(一)高标准编制镇驻地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我镇今年将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聊城市规划设计院,依据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结合实际,找准依托,突出特色,提高品味,高起点、高标准编制镇驻地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按照“布局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美化环境”的要求,灵活选择建筑模式,不搞一刀切。在充分尊重民意,采取多种户型模式,宜大则大、宜小则小,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提倡“4+1”(第一层建设车库,上面四层建设住宅)的建筑模式;既能节约土地又被群众接受的,也可采用二层楼或多层楼模式。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全镇各村庄都要限制零星建设,实行个人申请、村庄申报、乡镇审批制度。凡是不符合规划的零星建设,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严厉查处一切私自建设行为。
(二)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行为。镇驻地的开发项目实行土地出让,办理规划、开发、建设相关手续,严格预(销)售监管。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按照“选择试点、重点推动”的要求,确定具备条件的村庄作为试点。试点村原则上选择交通要道沿线村或历史形成的集市村;对能够节约500亩以上耕地的几个村,可以进行联合建设;群众要求强烈、条件成熟且规模较大的村也可单独建设。要以国土部门的卫星图片为依据,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中心,在社区服务中心外围搞拆旧建新。要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估,合理确定试点村庄,拟定农村社区布局。要坚持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建设一个,推动一批。积极引导和推广使用新型材料,逐步淘汰实心粘土砖等落后建材产品。
(三)做好拆迁基础工作。各管区要在项目启动前,落实腾出建设用地指标亩数,计算项目奖励资金数额,制定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方案要科学合理并征得群众代表同意。要制定旧房拆迁补偿方案和补偿标准,组织村民代表或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补偿金额,进行全村公示。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后,组织群众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然后征求群众意见,收取押金,设计新居建设方案,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启动建设。
(四)鼓励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对因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增加的耕地,由村集体实行规模化经营,经营收益用于农村新居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村集体运转,用于补助村民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把土地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田大户集中,发展现代农业。
(五)破解资金问题。要积极整合现有土地、房产等资源,吸纳民间资本,搞好资本运作,搭建投融资平台。搞活土地指标,拿出一部分土地指标,通过市场招拍挂的形式,筹集项目资金。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增减挂奖补资金政策。凡被省政府列入增减挂钩试点范围的项目,每节约1亩耕地给予所在村庄12万元的奖励。分批次发放,丈量、评估、协议签订前期工作完成并启动建设后,每亩拨付3万元;主体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每亩拨付4万元;完成旧村拆迁、土地复垦等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每亩拨付5万元。项目分期实施的,按照每期拆迁建设的规模和腾出土地指标,分批次拨付启动资金。二是建设项目奖励政策。镇政府结合县专项资金,对手续规范、设施齐全、按时建成并完成旧村拆迁、经验收合格的农村新居建设项目,给予分类奖励。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50万元;5万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20万元;5万平方米以下、容纳住户200户以上的,按照每户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按社区规划建成的社区服务中心,经验收合格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三是规费减免政策。凡申报农村新居建设项目,由镇政府帮助申请县新居办协调相关单位编制规划方案,统一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县财政承担编制规划费用。凡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县镇级留成部分,需向上级缴纳的费用按最低标准缴纳。同时,财政、环保、交通、民政、农业、体育、卫生、文化、教育、供电、住建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一切政策,向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倾斜。
(六)鼓励企业参与。鼓励镇内外有资质、有实力的开发、建设等各类企业或社会能人(以下统称“出资人”)投入资金,参与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只要按照规划完成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旧村拆迁任务的,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出资人在县内、镇内使用,既可以搞房地产开发,也可以发展工业、服务业项目,还可以转让给县内、镇内其他企业使用。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门组织。为确保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顺利实施,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办公室以及政策研究组、手续申报组、群众工作组三个工作组,并分别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任组长。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管区、个村庄、镇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召开村民代表会、发放新农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相关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实行帮包制度。实行镇科级领导干部包村庄、包社区制度,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和协调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四)严格考核奖惩。把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签订责任状,严格考核奖惩。对管区建设的考核:按照拆迁地块成方连片、单块面积不低于30亩的原则进行考核。分值比例为:拆迁任务占60%,建设任务占40%。超额完成任务的,适量加分;完不成任务的,同比例减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考核:以土地增减挂项目和拆旧搞企业项目为主,兼顾拆迁和建设,节约土地和拆迁分值占80%,建设分值占20%。以成方连片腾出100亩土地为基数,确定基本分。超额部分以亩为管区进行加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镇党委、镇政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检查、一季度一考核、半年一评比,年终兑现奖惩。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照责任状进行处理;对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产生的建新指标,优先调剂出资人使用;对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