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镇土地管理秩序和城乡规划建设,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的行为,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16年1月12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违法用地专项督查的工作情况报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和建设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防控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产生,促进城乡土地和规划管理规范有序、长效化,为规范我镇城乡建设管理和依法用地创造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蔓延趋势,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工作范围
重点对镇城规划区、高速公路沿线、主干道沿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镇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城市进出口及城乡结合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未按土地、规划、建设、林业审批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或未经审批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
(三)在城市道路红线控制范围或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占压城市市政管线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四)村民自建住房和村民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违规组织向社会销售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六)主要整治对象。一是公路沿线,特别是镇城规划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二是妨碍城市市政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推进的违章建筑。三是侵占道路、广场、住宅小区、农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的违章建筑,影响城边、村边、路边、岸边和景区内的违章建筑和影响洁化、绿化、美化、亮化的违章建筑。四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五是通过信访、举报、巡查等形式反映出来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六是在单位范围内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开展违法建设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月12日至2月12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全镇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全面细致调查,定性分类准确,并按要求登记造册,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台账。积极引导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召开全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宣传车、政府公开信息平台等形式,加大对土地、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调查取证阶段(2016年2月12日至3月12日)。一是调查确认。国土、城建部门在全面调查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二是限期自拆。国土、城建等部门分组上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三是停水断电。对经查实的违章建筑,由供水供电部门采取停水断电措施,促使违法违章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3月12日至集镇行动结束)。对超过自行拆除期限但仍未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由镇委、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在强拆中出现无理取闹,阻碍依法执行强拆的,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五、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拆违控违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期间的宣传策划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手段,大力宣传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有关的《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讲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现实危害,宣传镇党委、政府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心和举措,对顶风违纪的要公开曝光。
(二)国土部门负责违法用地调查摸底和调查取证,负责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包括非法买卖土地、违法用地行为等。
(三)拆违控违办公室负责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和调查取证,负责依法查处镇域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行为;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施工企业非法建设行为。
(四)各村(社区)负责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尤其是影响集镇规划的非法建筑,搞好入户宣传,积极配合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加强综合整治等工作。
(五)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集中整治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全力以赴抓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要亲自动员部署、亲临拆违现场、亲自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党政办、拆违控违办公室、各村(社区)要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在大街小巷、路网通道、村组路口以及引人注目的地方张贴标语、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在新媒体上进行宣传,发布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掀起全镇整治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新高潮。
(三)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各村(社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治,主动沟通,加强协作,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的整治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原则。要严格执法程序,注重执法细节,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行为规范。同时,要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做到无情“拆违”、有情操作,尤其对弱势群体和确有困难的群众,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对矛盾突出的案件要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镇党委、政府将整治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和督查的重要内容,由镇纪委、镇督查室适时组织督查、及时通报,党政办要跟踪督查情况,并作为考评依据。镇督查室适时对各村(社区)开展整治违法用地情况明查暗访,及时掌握动态,推进工作开展。对清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土地管理、建设规划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压案不报、执法不力,导致重大违法案件发生或群体性上访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