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最新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决定于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将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为契机,以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为宗旨,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为扩内需、保增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新《消法》培训、宣传活动(2月至3月)。新《消法》将于xxxx年3月15日正式施行。为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消法》,更加有力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聘请专家对全市各消保分会负责人及企业监督站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和消费维权能力。(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工商局)
(二)开展流通领域蚕丝被、羽绒服等产品质量的抽检比较试验(3月15日前)。为维护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净化我市的商品消费市场,将开展流通领域蚕丝被、羽绒服等产品质量的抽检比较试验,抽检试验结果将于3月15日在相关媒体公示。(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工商局、质监局)
(三)开展网络、电视、电话、邮购购物消费者民意问卷调查(3月份)。当前网络包括电视、电话、邮购购物方兴未艾,随之而来消费纠纷不断。为更好地了解此类消费市场状况,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开展网络、电视、电话、邮购购物消费者民意问卷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分析提供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市消保委)
(四)对商品房买卖、家居装饰等行业行为进行点评(3月15日前)。针对当前商品房买卖及家居装饰行业中设立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以及普遍的合同、质量、价格纠纷,将依据新《消法》的有关条款进行点评,提出消费警示,规范行业行为。(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工商局、法院)
(五)成立“太仓市家庭装饰行业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3月初)。家居装饰是消费纠纷热点领域之一。为提高家居装饰消费纠纷调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在前期调查、准备的基础上,依托市家装行业协会和有关商会,成立“太仓市家庭装饰行业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下设“太仓市家庭装饰行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消费纠纷调解专业队伍,规范工作制度,构建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工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及纠纷调解服务。(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司法局)
(六)开播《有事我帮忙》消费者维权栏目(3月1日开播)。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扩展他们的咨询、投诉渠道,在广播电台开辟《有事我帮忙》消费者维权栏目,于xxxx年3月1日正式开播。(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广电总台)
(七)编辑出版纪念3·15特刊(3月15日前)。主要内容有:xx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及新《消法》教读;消费者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刊登消费警示、消费调查和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流通领域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案例。(责任单位:市消保委)
(八)开展3·15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太仓市3·15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设在太仓万达广场,在南洋广场和大润发超市设分会场。活动现场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志愿者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散发宣传资料,扩大社会影响。各镇(区)也要设分会场,在人流量大的地段设立展台、展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工商局、消保委、各区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3·15纪念活动的开展,落实专门领导具体抓,把主题活动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搞好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紧密合作、通力配合,动员更多的工商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参与3·15纪念活动。
(三)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开拓创新、精心组织,使3·15纪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