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以下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完成xxxx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侨力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加强纪律建设,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1、严明政治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政治立场,自觉遵守党章,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反对和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确保政令畅通。深刻领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侨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对台工作、服务侨胞侨眷”为主线,全面实施侨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和侨胞事业发展的“八项行动”,大力推进“五大平台”建设。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我省、我办的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不折不扣地把中央要求落实到工作中。
责任人:杨辉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参与单位: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干部清正廉洁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突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根据侨务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廉政准则》教育,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建立“廉政信息平台”,每月向副处级以上干部发送不少于2条的廉政名言警句,做到教育常态、警钟长鸣。
2、严格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坚决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3、强化源头管控,增强勤俭节约的实效性。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活动。合理安排领导干部出访活动,坚决制止和查纠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加强财务管理,督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人:刘良辉、闵蕙君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纪检组
参与单位:机关纪委、监察室、秘书处、行财处、直属单位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
1、大力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纪委履行查办案件的职责,积极帮助解决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纪委要保持查办案件工作态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信访办结率达到100%,并做好信访举报情况分析和案件线索排查工作。
2、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占挪用惠民惠侨资金、侵吞集体利益的案件。
3、继续解决历史遗留经济问题。积极配合省纪委认真处理原香港侨裕公司贸易二部涉嫌违纪、拖欠公款问题。同时,加大对原闽侨贸易公司欠款的追讨力度,力求把国有资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实效,确保办案质量。坚持“一案一整改”,切实发挥查办案件在教育警示、强化监督、完善制度等方面的治本作用。
责任人:杨辉、闵蕙君
牵头单位:纪检组、机关纪委
参与单位:监察室、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四)维护侨胞权益,强化为侨服务
1 、认真贯彻落实侨务政策。做好《出境入境管理法》配套规定的华侨回国定居工作,规范闽籍华侨回国定居的审批程序。全省新建10个侨法宣传角,开展“侨法进社区、进侨场、进侨乡”等活动,推进涉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大力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全面调查全省困难归侨侨眷情况。组织“送温暖”活动,办好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和归侨侨眷子女夏令营。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工作,鼓励他们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积极参与“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
3、确保侨务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积极会同省财政厅,认真做好xxxx年度散居归难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继续开展“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
4、促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深入贯彻国家十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十项措施”,重点推动华侨农场危房改造。举办“侨资企业进侨场”活动,组织有实力的侨商到华侨农场寻找合作商机,促进共同发展。
5、发挥“五侨”联席会和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做好侨务信访工作和重点涉侨项目纠纷的协调工作。认真调查和处理侨资企业反映的问题,积极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侨资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加强对重要事项的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深入排查和确定全员岗位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防控措施。重点抓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华侨事业费分配使用、干部因公出国(境)、教师外派、大宗物品采购、华文教育经费、散居贫困归难侨生活补助等事项的监督。
2、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评议等党内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品德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
3、坚持办事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严格按规则办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和拓展以“福建侨网”、《福建侨报》、“政务公开栏”为主要载体的公开途径,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建议,关注侨界重点热点问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查摆的“四风”方面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5、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营造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全面排查和梳理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绩效管理规范化,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切实用好评估成果。
责任人:闵蕙君、刘良辉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
参与单位:机关纪委、秘书处、效能办、评议办、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二、工作要求与考核奖惩
1、党组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方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侨务工作之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侨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党组书记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提出抓落实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要求。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协助责任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参与单位服从任务分配和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任务。
3、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党委、纪委主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与党组及分管领导沟通情况,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责任制有效落实。
4、党组半年研究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年终组织检查考核,总结通报有关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自查结果,切实做好接受考评的准备。
5、认真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因不认真履职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不得参加年终评先评优,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